字義
[動]
大聲說話。如:「喧譁」、「喧鬧」。唐.孟浩然〈夜歸鹿門歌〉:「山寺鐘鳴晝已昏,漁梁渡頭爭渡喧。」《聊齋志異.卷二.張誠》:「馬騰於槽,人喧於室,居然大家矣。」
[形]
顯赫盛大的。《禮記.大學》:「赫兮喧兮者,威儀也。」
成語解釋
喧賓奪主
拼音xuān bīn duó zhǔ
注音ㄒㄩㄢ ㄅㄧㄣ ㄉㄨㄛˊ ㄓㄨˇ
字數4 字
成語解釋
喧,喧囂。「喧賓奪主」 指客人的聲音比主人的還要大。比喻客人占了主人的地位或次要的事物侵占了原有主要的地位,反客為主。如:「他居然在聽眾席上大發議論,喧賓奪主。」
用法說明-使用類別
用在「主客顛倒」 的表述上。
成語例句|成語造句
他很不識大體,經常在宴席上喧賓奪主,搶盡主人的風采。
我們既然是客人,自然應該聽主人的吩咐,怎麼可以喧賓奪主呢?
他們這樣喧嘩吵鬧,完全無視臺上表演者的存在,未免喧賓奪主了吧!
雖說伴娘也要打扮,但若是比新娘還美麗,喧賓奪主,未免有點不妥。
作者對這篇小說的主角著墨不多,反而喧賓奪主地描寫了許多配角的生平。
釋義
典源文獻名稱
※#清.趙翼《廿二史劄記.卷九.宋齊梁陳書.宋齊書帶敘法》*1*
典源文獻內容
#《宋書》有帶敘法,其人不必立傳,而其事有附見於某人傳內者,即於某人傳內,敘其履歷以畢之,而下文仍敘某人之事。……
至如〈劉義慶傳〉,因敘
*2*義慶
好延文士
*3*鮑照
等,而即敘鮑照,字明遠,
*4*文詞贍逸
;又因照文詞贍逸,而即載其〈河清頌〉一篇二千餘字,並敘照懼孝武忌其才,故為
*5*鄙言累句
以免禍,而其下又重敘義慶之事,以完本傳,遂覺一傳中,義慶事轉少,鮑照事轉多,此未免喧客奪主矣。
至如〈劉義慶傳〉,因敘
*2*義慶
好延文士
*3*鮑照
等,而即敘鮑照,字明遠,
*4*文詞贍逸
;又因照文詞贍逸,而即載其〈河清頌〉一篇二千餘字,並敘照懼孝武忌其才,故為
*5*鄙言累句
以免禍,而其下又重敘義慶之事,以完本傳,遂覺一傳中,義慶事轉少,鮑照事轉多,此未免喧客奪主矣。
典源注解
典故或見於清.阮葵生《茶餘客話.卷二〇.以花薰酒》。
義慶:劉義慶(西元403∼444),南朝宋彭城人。本長沙景王道鄰之子,因臨川王道規無子,出繼為嗣子,襲封為臨川王。歷任丹陽尹、荊州刺史、江州刺史。性簡素,寡嗜欲,愛好文學,卒諡康。
鮑照:西元421∼465?,字明遠,南朝宋東海人。文詞贍逸,詞采華麗,常表現慷慨不平的思想情感,在劉宋一代的詩人中最為特出。曾為前軍參軍,世稱為鮑參軍。
文詞贍逸:文詞富麗超絕。
鄙言累句:粗俗的言詞,累贅的文句。
義慶:劉義慶(西元403∼444),南朝宋彭城人。本長沙景王道鄰之子,因臨川王道規無子,出繼為嗣子,襲封為臨川王。歷任丹陽尹、荊州刺史、江州刺史。性簡素,寡嗜欲,愛好文學,卒諡康。
鮑照:西元421∼465?,字明遠,南朝宋東海人。文詞贍逸,詞采華麗,常表現慷慨不平的思想情感,在劉宋一代的詩人中最為特出。曾為前軍參軍,世稱為鮑參軍。
文詞贍逸:文詞富麗超絕。
鄙言累句:粗俗的言詞,累贅的文句。
典故說明
「喧賓奪主」 原作「喧客奪主」 ,意思是主人邀客前來,客人卻喧鬧囂張到反客為主。在趙翼的《廿二史劄記》中使用了這句成語。清代文人趙翼長於史學,曾著《廿二史劄記》一書,討論二十二部歷代正史的編纂方式及其優缺點,並考訂修正重要史事。在講到南朝時的《宋書》、《齊書》時,介紹這二本史書有帶敘法,即是在為某人立傳時,如講到與此人有關的另一人,會在下文帶出這人的生平事蹟。如在劉道規的傳記裡,講到他在攻打徐道覆時,以劉遵為將,因而贏得勝利。下面就接著簡述劉遵這個人的生平,講完後再重回劉道規的事,這就是所謂的帶敘法。這種方法是有好處的,因為如果每個人都要寫傳記的話,實在寫不勝寫,但有些人有事蹟可說,不寫可惜。這樣既可省去多傳的繁瑣,又不至於埋沒這些人,實在是個寫史書的好方法。不過,有時也有缺陷,像在〈劉義慶傳〉裡,因為敘述到他愛與文士鮑照等人交朋友,於是用了很大篇幅來寫鮑照,才又回到劉義慶,使得整篇傳記裡,主人翁劉義慶的事顯得較少,而鮑照的事反而變多,這樣顯然模糊了焦點。趙翼用「喧客奪主」 來形容〈劉義慶傳〉的整體效果,為客的鮑照篇幅過大,反而搶盡主人劉義慶的風頭。「喧客奪主」 就是「喧賓奪主」 ,指賓客聲勢強大,占了主人的位置,反客為主。
書證
01.清.歐陽兆熊等《水窗春囈.附錄.川淮兩全說》:「川鹽佔淮已久,早成喧賓奪主之勢。」
02.清.楊宜治《俄程日記》卷下:「銀行匯兌則德國人居十之六七,近有喧賓奪主之勢。」
03.清.鄭觀應《盛世危言.卷五.商務一》:「今門戶洞開,任洋商百方壟斷,一切機器亦准其設廠舉辦,就地取材以免釐稅,其成本較土貨更輕,誠喧賓奪主。」
02.清.楊宜治《俄程日記》卷下:「銀行匯兌則德國人居十之六七,近有喧賓奪主之勢。」
03.清.鄭觀應《盛世危言.卷五.商務一》:「今門戶洞開,任洋商百方壟斷,一切機器亦准其設廠舉辦,就地取材以免釐稅,其成本較土貨更輕,誠喧賓奪主。」
用法說明-語義說明
指賓客聲勢強大,占了主人的位置,反客為主。
辨識-形音辨誤
喧,音ㄒㄩㄢ。喧騰。不可寫作「宣」 。
辨識-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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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識-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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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識-例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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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源參考資料
清.阮葵生《茶餘客話.卷二〇.以花薰酒》
馮開之嘗云:「用三白酒或雪酒,不滿瓶,虛二三寸,編竹為十字或井字障口,不令有餘不足。新摘茉莉數十朵,線繫其蒂懸竹下,令齊,離酒一指許,用紙封固,尋日香透。」余倣為之,香則噴鼻而酒味變矣。不論酒而論香,是為喧客奪主,開之未解此中趣者。
馮開之嘗云:「用三白酒或雪酒,不滿瓶,虛二三寸,編竹為十字或井字障口,不令有餘不足。新摘茉莉數十朵,線繫其蒂懸竹下,令齊,離酒一指許,用紙封固,尋日香透。」余倣為之,香則噴鼻而酒味變矣。不論酒而論香,是為喧客奪主,開之未解此中趣者。
成語拆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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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義
[名]
1.客人。與「主」相對。如:「來賓」、「貴賓」、「喧賓奪主」、「賓至如歸」。《詩經.小雅.鹿鳴》:「我有嘉賓,鼓瑟吹笙。」南朝宋.鮑照〈代東門行〉:「離聲斷客情,賓御皆涕零。」
2.姓。如春秋時齊國有賓須無。
[動]
1.以禮對待。《淮南子.氾論》:「乃矯鄭伯之命,犒以十二牛,賓秦師而卻之。」
2.歸順、服從。《國語.楚語上》:「蠻、夷、戎、狄,其不賓也久矣。」《漢書.卷六八.霍光傳》:「百姓充實,四夷賓服。」
字義
[動]
1.強取。如:「搶奪」。《水滸傳》第六七回:「殺去東京,奪了鳥位子,卻不強似在這里鳥亂!」
2.削除、使失去。如:「剝奪」、「褫奪」。唐.皮日休〈十原系述.原刑〉:「苟有過,必諭之;諭而不可,奪其政。」
3.爭取。如:「爭奪」、「奪標」。清.洪昇《長生殿》第五齣:「繡幕雕軒,珠繞翠圍,爭妍奪俊。」
4.做決定。如:「定奪」、「裁奪」。
5.錯過。《孟子.梁惠王上》:「百畝之田,勿奪其時,數口之家可以無饑矣。」
6.衝過。如:「奪門而出」、「淚水奪眶而出」。
7.耀眼、眩目。如:「光彩奪目」。《紅樓夢》第二三回:「賈政一舉目,見寶玉站在跟前,神彩飄逸,秀色奪人。」
8.脫漏、漏掉。如:「訛奪」。《後漢書.卷六七.黨錮傳.李膺傳》:「本謂膺賢,遣子師之,豈可以漏奪名籍,苟安而已!」
字義
[名]
1.賓客或奴僕的相對詞。如:「賓主」、「主僕」。
2.帝王。如:「君主」。《禮記.曲禮下》:「主佩倚,則臣佩垂。主佩垂,則臣佩委。」唐.杜甫〈入衡州〉詩:「報主身已老,入朝病見妨。」
3.領導者。如:「教主」、「一家之主」。《詩經.周頌.載殳》:「侯主侯伯,侯亞侯旅。」漢.毛亨.傳:「主,家長也。」
4.當事人。如:「苦主」、「失主」。
5.有物權或事權的人。如:「債主」、「地主」、「物歸原主」。
6.牌位。如:「木主」、「神主」。《周禮.春官.司巫》:「祭祀則共匰主。」
7.教徒稱呼其所信仰的神為「主」。
8.事物的根本。《易經.繫辭上》:「言行,君子之樞機;樞機之發,榮辱之主也。」《文選.曹丕.典論論文》:「文以氣為主。」
9.公主的簡稱。《後漢書.卷二六.宋弘傳》:「後弘被引見,帝令主坐屏風後。」《聊齋志異.卷九.雲蘿公主》:「駙馬當是俗間高手,主僅能讓六子。」
[動]
1.負責、主持。如:「主講」、「主辦」。
2.掌管、統治。《孟子.萬章上》:「使之主事而事治,百姓安之。」唐.韓愈〈原道〉:「入者主之,出者奴之。」
3.贊同。如:「主戰」、「主和」。《國語.周語中》:「是以不主寬惠,亦不主猛毅,主德義而已。」
4.持守。《論語.學而》:「主忠信,無友不如己者。」《文選.宋玉.招魂》:「主此盛德兮,牽於俗而蕪穢。」
5.預示。《三國演義》第六三回:「又觀乾象,太白臨于雒城之分:主將帥身上多凶少吉。」
[形]
1.主要的。如:「主將」、「主帥」。
2.自己的。如:「主觀」、「主見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