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語字典|繁體中文學習與查詢工具
詞語釋義

不分主從

拼音bù fēn zhǔ zòng
注音ㄅㄨˋ ㄈㄣ ㄓㄨˇ ㄗㄨㄥˋ
字數4 字
解

詞語釋義

對事情的主謀和附從者,作相同的處置。如:「對涉案的所有罪嫌,檢察官建議,不分主從,一律處以重刑。」也作「不分首從」。
字

詞語拆字

點選漢字查看單字詳情
不
不 字
拼音bù
注音ㄅㄨˋ
字義 [副]
1.否定詞。有不是、未、非等義。如:「不能」 、「不法」 、「不久」 、「不容易」 、「不好吃」、「拿不動」。
2.與「就」 連用,表示有所選擇的意思。如:「晚上回到家的消遣,不是看書,就是聽音樂。」
[助]
1.用於句末,表示疑問的語氣。如:「醫生,請問他的身體狀況好不?」
2.用來加強語氣,往往與「好」 字連用。如:「這齣戲好不精彩!」、「誤會澄清了,心情好不輕鬆!」
3.置於句中,用來調整音節,沒有特殊含義。《詩經.小雅.車攻》:「徒御不驚,大庖不盈。」漢.毛亨.傳:「不驚,驚也;不盈,盈也。」《楚辭.宋玉.招魂》:「被文服纖,麗而不奇些。」漢.王逸.注:「不奇,奇也。」
(「不」 字在去聲字之前,變讀為陽平。)
分
分 字
拼音fēn
注音ㄈㄣ
字義 [動]
1.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,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。與「合」 相對。如:「分割」 、「劃分」 、「分離」 。《論語.泰伯》:「三分天下有其二,以服事殷周之德。」三國魏.劉楨〈贈五官中郎將〉詩四首之二:「逝者如流水,哀此遂離分。」
2.配與、給與。《左傳.莊公十年》:「衣食所安,弗敢專也,必以分人。」《史記.卷一〇九.李將軍列傳》:「廣廉,得賞賜輒分其麾下。」
3.分擔。如:「分憂解勞」 。《史記.卷六五.孫子吳起列傳.吳起》:「與士卒分勞苦。」
4.辨別。《論語.微子》:「四體不勤,五穀不分。」《呂氏春秋.慎行傳.察傳》:「是非之經,不可不分。」
[形]
1.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。如:「分局」 、「分隊」 、「分校」 、「分公司」 。
2.清楚的、明白的。如:「是非分明」 。唐.杜甫〈新婚別〉詩:「妾身未分明,何以拜姑嫜?」
[名]
1.區別、不一樣之處。《荀子.不苟》:「是君子、小人之分也。」
2.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。如:「滿分」 、「零分」。
3.時間的名稱。六十分為一小時。
4.量詞:(1)計算重量的單位。一兩的百分之一。(2)計算地積的單位。一畝的十分之一。(3)計算貨幣的單位。一元的百分之一。(4)計算時間的單位。六十分為一小時。如:「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。」(5)計算角度的單位。一度的六十分之一。(6)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。如:「一分努力,一分收穫。」「逢人只說三分話。」
5.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,或直接指分數。如:「二分之一」、「百分之一」、「約分」 。
主
主 字
拼音zhǔ
注音ㄓㄨˇ
字義 [名]
1.賓客或奴僕的相對詞。如:「賓主」 、「主僕」 。
2.帝王。如:「君主」 。《禮記.曲禮下》:「主佩倚,則臣佩垂。主佩垂,則臣佩委。」唐.杜甫〈入衡州〉詩:「報主身已老,入朝病見妨。」
3.領導者。如:「教主」 、「一家之主」 。《詩經.周頌.載殳》:「侯主侯伯,侯亞侯旅。」漢.毛亨.傳:「主,家長也。」
4.當事人。如:「苦主」 、「失主」 。
5.有物權或事權的人。如:「債主」 、「地主」 、「物歸原主」 。
6.牌位。如:「木主」 、「神主」 。《周禮.春官.司巫》:「祭祀則共匰主。」
7.教徒稱呼其所信仰的神為「主」 。
8.事物的根本。《易經.繫辭上》:「言行,君子之樞機;樞機之發,榮辱之主也。」《文選.曹丕.典論論文》:「文以氣為主。」
9.公主的簡稱。《後漢書.卷二六.宋弘傳》:「後弘被引見,帝令主坐屏風後。」《聊齋志異.卷九.雲蘿公主》:「駙馬當是俗間高手,主僅能讓六子。」
[動]
1.負責、主持。如:「主講」 、「主辦」 。
2.掌管、統治。《孟子.萬章上》:「使之主事而事治,百姓安之。」唐.韓愈〈原道〉:「入者主之,出者奴之。」
3.贊同。如:「主戰」 、「主和」。《國語.周語中》:「是以不主寬惠,亦不主猛毅,主德義而已。」
4.持守。《論語.學而》:「主忠信,無友不如己者。」《文選.宋玉.招魂》:「主此盛德兮,牽於俗而蕪穢。」
5.預示。《三國演義》第六三回:「又觀乾象,太白臨于雒城之分:主將帥身上多凶少吉。」
[形]
1.主要的。如:「主將」 、「主帥」 。
2.自己的。如:「主觀」 、「主見」 。
從
從 字
拼音zōng
注音ㄗㄨㄥ
字義 [名]
蹤跡。同「蹤」 。《史記.卷八六.刺客列傳.聶政》:「今乃以妾尚在之故,重自刑以絕從。」《漢書.卷五九.張湯傳》:「上問:『變事從跡安起?』湯陽驚曰:『此殆文故人怨之。』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