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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語釋義

三分匠人,七分主人

拼音sān fēn jiàng rén , qī fēn zhǔ rén
注音ㄙㄢ ㄈㄣ ㄐㄧㄤˋ ㄖㄣˊ , ㄑㄧ ㄈㄣ ㄓㄨˇ ㄖㄣˊ
字數9 字
解

詞語釋義

比喻下級部屬依照上級命令行事。《兒女英雄傳》第二回:「但是三分匠人,七分主人,無法,只得含含糊糊的,核了二三百金的錢糧,報了出去。」
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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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
三 字
拼音sā
注音ㄙㄚ
字義 同「仨」 。
分
分 字
拼音fēn
注音ㄈㄣ
字義 [動]
1.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,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。與「合」 相對。如:「分割」 、「劃分」 、「分離」 。《論語.泰伯》:「三分天下有其二,以服事殷周之德。」三國魏.劉楨〈贈五官中郎將〉詩四首之二:「逝者如流水,哀此遂離分。」
2.配與、給與。《左傳.莊公十年》:「衣食所安,弗敢專也,必以分人。」《史記.卷一〇九.李將軍列傳》:「廣廉,得賞賜輒分其麾下。」
3.分擔。如:「分憂解勞」 。《史記.卷六五.孫子吳起列傳.吳起》:「與士卒分勞苦。」
4.辨別。《論語.微子》:「四體不勤,五穀不分。」《呂氏春秋.慎行傳.察傳》:「是非之經,不可不分。」
[形]
1.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。如:「分局」 、「分隊」 、「分校」 、「分公司」 。
2.清楚的、明白的。如:「是非分明」 。唐.杜甫〈新婚別〉詩:「妾身未分明,何以拜姑嫜?」
[名]
1.區別、不一樣之處。《荀子.不苟》:「是君子、小人之分也。」
2.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。如:「滿分」 、「零分」。
3.時間的名稱。六十分為一小時。
4.量詞:(1)計算重量的單位。一兩的百分之一。(2)計算地積的單位。一畝的十分之一。(3)計算貨幣的單位。一元的百分之一。(4)計算時間的單位。六十分為一小時。如:「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。」(5)計算角度的單位。一度的六十分之一。(6)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。如:「一分努力,一分收穫。」「逢人只說三分話。」
5.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,或直接指分數。如:「二分之一」、「百分之一」、「約分」 。
匠
匠 字
拼音jiàng
注音ㄐㄧㄤˋ
字義 [名]
1.泛稱各種技術工人。如:「木匠」 、「鐵匠」 、「花匠」 、「工匠」 。《史記.卷一〇.孝文本紀》:「嘗欲作露臺,召匠計之,直百金。」
2.尊稱在某方面有特殊造詣的人。如:「畫壇巨匠」、「文壇巧匠」。唐.李白〈登金陵冶城西北謝安墩〉詩:「哲匠感頹運,雲鵬忽飛翻。」
[形]
技藝靈巧、構思巧妙。如:「匠心獨運」 。南朝梁.劉勰《文心雕龍.章句》:「夫裁文匠筆,篇有小大。」
人
人 字
拼音rén
注音ㄖㄣˊ
字義 [名]
1.具有高度智慧和靈性,且能製造並使用工具以進行勞動的高等動物。如:「男人」 、「女人」 、「人類」 。
2.別人、他人。如: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」
3.每人。如:「人盡皆知」 、「人手一冊」 。《後漢書.卷一八.吳漢傳》:「若能同心一力,人自為戰,大功可立。」
4.某種類型、身分的人。如:「軍人」 、「主持人」 、「介紹人」 、「臺北人」。
5.人的品格和性情。如:「文如其人」 。《孟子.萬章下》:「頌其詩,讀其書,不知其人,可乎?」宋.王安石〈祭歐陽文忠公文〉:「世之學者,無問乎識與不識,而讀其文,則其人可知。」
6.姓。如明代有人杰。
7.二一四部首之一。
七
七 字
拼音qī
注音ㄑㄧ
字義 [名]
1.介於六與八之間的自然數。大寫作「柒」 ,阿拉伯數字作「7」。
2.文體名。參見「七體」 條。
3.民俗稱喪事每七日設奠一次為「作七」,由頭七到尾七共需進行七次,稱為「七七」 。《北史.卷八一.儒林傳上.孫惠蔚傳》:「從綽死後,每至七日至百日,靈暉恆為綽請僧設齋行道。」《喻世明言.卷一〇.滕大尹鬼斷家私》:「善繼只是點名應客,全無哀痛之意,七中便擇日安葬。」
(「七」 字通常讀為陰平,惟口語中連用在去聲字及輕聲字之前時讀為陽平,如:「七月」 、「七個」。)
分
分 字
拼音fēn
注音ㄈㄣ
字義 [動]
1.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,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。與「合」 相對。如:「分割」 、「劃分」 、「分離」 。《論語.泰伯》:「三分天下有其二,以服事殷周之德。」三國魏.劉楨〈贈五官中郎將〉詩四首之二:「逝者如流水,哀此遂離分。」
2.配與、給與。《左傳.莊公十年》:「衣食所安,弗敢專也,必以分人。」《史記.卷一〇九.李將軍列傳》:「廣廉,得賞賜輒分其麾下。」
3.分擔。如:「分憂解勞」 。《史記.卷六五.孫子吳起列傳.吳起》:「與士卒分勞苦。」
4.辨別。《論語.微子》:「四體不勤,五穀不分。」《呂氏春秋.慎行傳.察傳》:「是非之經,不可不分。」
[形]
1.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。如:「分局」 、「分隊」 、「分校」 、「分公司」 。
2.清楚的、明白的。如:「是非分明」 。唐.杜甫〈新婚別〉詩:「妾身未分明,何以拜姑嫜?」
[名]
1.區別、不一樣之處。《荀子.不苟》:「是君子、小人之分也。」
2.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。如:「滿分」 、「零分」。
3.時間的名稱。六十分為一小時。
4.量詞:(1)計算重量的單位。一兩的百分之一。(2)計算地積的單位。一畝的十分之一。(3)計算貨幣的單位。一元的百分之一。(4)計算時間的單位。六十分為一小時。如:「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。」(5)計算角度的單位。一度的六十分之一。(6)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。如:「一分努力,一分收穫。」「逢人只說三分話。」
5.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,或直接指分數。如:「二分之一」、「百分之一」、「約分」 。
主
主 字
拼音zhǔ
注音ㄓㄨˇ
字義 [名]
1.賓客或奴僕的相對詞。如:「賓主」 、「主僕」 。
2.帝王。如:「君主」 。《禮記.曲禮下》:「主佩倚,則臣佩垂。主佩垂,則臣佩委。」唐.杜甫〈入衡州〉詩:「報主身已老,入朝病見妨。」
3.領導者。如:「教主」 、「一家之主」 。《詩經.周頌.載殳》:「侯主侯伯,侯亞侯旅。」漢.毛亨.傳:「主,家長也。」
4.當事人。如:「苦主」 、「失主」 。
5.有物權或事權的人。如:「債主」 、「地主」 、「物歸原主」 。
6.牌位。如:「木主」 、「神主」 。《周禮.春官.司巫》:「祭祀則共匰主。」
7.教徒稱呼其所信仰的神為「主」 。
8.事物的根本。《易經.繫辭上》:「言行,君子之樞機;樞機之發,榮辱之主也。」《文選.曹丕.典論論文》:「文以氣為主。」
9.公主的簡稱。《後漢書.卷二六.宋弘傳》:「後弘被引見,帝令主坐屏風後。」《聊齋志異.卷九.雲蘿公主》:「駙馬當是俗間高手,主僅能讓六子。」
[動]
1.負責、主持。如:「主講」 、「主辦」 。
2.掌管、統治。《孟子.萬章上》:「使之主事而事治,百姓安之。」唐.韓愈〈原道〉:「入者主之,出者奴之。」
3.贊同。如:「主戰」 、「主和」。《國語.周語中》:「是以不主寬惠,亦不主猛毅,主德義而已。」
4.持守。《論語.學而》:「主忠信,無友不如己者。」《文選.宋玉.招魂》:「主此盛德兮,牽於俗而蕪穢。」
5.預示。《三國演義》第六三回:「又觀乾象,太白臨于雒城之分:主將帥身上多凶少吉。」
[形]
1.主要的。如:「主將」 、「主帥」 。
2.自己的。如:「主觀」 、「主見」 。
人
人 字
拼音rén
注音ㄖㄣˊ
字義 [名]
1.具有高度智慧和靈性,且能製造並使用工具以進行勞動的高等動物。如:「男人」 、「女人」 、「人類」 。
2.別人、他人。如: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」
3.每人。如:「人盡皆知」 、「人手一冊」 。《後漢書.卷一八.吳漢傳》:「若能同心一力,人自為戰,大功可立。」
4.某種類型、身分的人。如:「軍人」 、「主持人」 、「介紹人」 、「臺北人」。
5.人的品格和性情。如:「文如其人」 。《孟子.萬章下》:「頌其詩,讀其書,不知其人,可乎?」宋.王安石〈祭歐陽文忠公文〉:「世之學者,無問乎識與不識,而讀其文,則其人可知。」
6.姓。如明代有人杰。
7.二一四部首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