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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語解釋

斷章取義

拼音duàn zhāng qǔ yì
注音ㄉㄨㄢˋ ㄓㄤ ㄑㄩˇ ㄧˋ
字數4 字
解

成語解釋

截引《詩經》中某篇詩的某一章,以表達己意。只取所需,而不顧原詩的意思。語本《左傳.襄公二十八年》:「宗不余辟,余獨焉辟之?賦詩斷章,余取所求焉,惡識宗?」後來指截取文章的某一段或談話中的某一句,而不顧全篇文章或談話內容的原意。南朝梁.劉勰《文心雕龍.章句》:「尋詩人擬喻,雖斷章取義,然章句在篇,如繭之抽緒,原始要終,體必鱗次。」《紅樓夢》第五六回:「探春笑道:『如今只斷章取義,念出底下一句,我自己罵我自己不成!』」
類

用法說明-使用類別

用在「扭曲原意」 的表述上。
例

成語例句|成語造句

這些斷章取義的批評文字,不值得一看。 你把我的話斷章取義地加以曲解,並非我的原意。 我最怕這種話聽一半,就斷章取義,大發謬論的人。 這篇論文他只看了幾頁,就斷章取義地批評,不足為取。
釋

釋義

截取某詩篇的一章或一句為己用,借來表達自己的意思,而不顧原詩作者的本意。語本《左傳.襄公二十八年》。後用「斷章取義」 泛指截取別人的詩文或談話中的某一段落為己用,而不顧其原意。
典

典源文獻名稱

《左傳.襄公二十八年》
文

典源文獻內容

#齊慶封好田而耆酒,與慶舍政,則以其內實遷于盧蒲嫳氏,易內而飲酒。數日,國遷朝焉。使諸亡人得賊者,以告而反之,故反盧蒲癸。
*1*癸
*2*臣子之
,有寵,
*3*妻之
。慶舍之士謂盧蒲癸曰:「男女辨姓,
*4*子不辟宗
,何也?」曰:「宗不余辟,余獨焉辟之?賦詩斷章,余取所求焉,惡識宗?」
#癸言王何而反之,二人皆嬖,使執寢戈而先後之。
注

典源注解

癸:盧蒲葵,春秋齊國人,生卒年不詳。
臣子之:為子之的家臣。子之即慶舍,慶封之子,春秋齊國人,生卒年不詳。
妻之:把女兒許配給他。妻,音ㄑㄧˋ。
子不辟宗:您不迴避同宗。子,您。辟,通「避」 ,迴避。慶氏與盧蒲氏都姓姜,故為同宗。
說

典故說明

據《左傳.襄公二十八年》載,春秋齊國的慶舍極為寵愛家臣盧蒲癸,甚至將女兒許配給他。但慶氏與盧蒲氏都姓姜,所以有人問盧蒲癸說:「男女結婚應該分辨是否同姓,你怎麼會完全不迴避同宗的女子呢?」他則回答:「同宗的人既不迴避我,我何必要迴避他呢?這就像賦詩明志時,可以斷章取義,我只取我所需要的,哪還知道甚麼同宗呢?」盧蒲癸所謂的「賦詩斷章,余取所求焉」,指的是春秋時代的人,在外交場合或日常生活中,常會截取既有詩篇中一部分的句義來表達自己的意志與立場。例如《左傳.襄公十四年》載:晉、魯等國攻打秦國,軍隊至涇水,大家為是否渡河而猶豫不決,晉國大夫請魯國大夫孫叔豹表示意見,孫叔豹就賦了〈匏有苦葉〉,這首詩現存《詩經.邶風》中,首章是:「匏有苦葉,濟有深涉;深則厲,淺則揭。」原詩是刻畫一位待嫁女子決意出嫁的心情。但這當然不是孫叔豹想要表達的意思,他只是借以表示,無論水深水淺,一定要渡過河去。這種「賦詩斷章」的方式,在《左傳》中屢見不鮮,所以盧蒲癸才會有「賦詩斷章,余取所求焉」的說辭。後來「斷章取義」 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原專指截取《詩經》的前身當時稱為《詩》的詩集中某詩的部分以為己用,而不顧原詩的本意。今則多用來泛指截取詩文或談話中的某一段落而言。
書

書證

01.南朝梁.劉勰《文心雕龍.章句》:「尋詩人擬喻,雖斷章取義,然章句在篇,如繭之抽緒,原始要終,體必鱗次。」
02.宋.孫奕《履齋示兒編》卷六:「夫子於《孝經》之書,斷章取義,無所不可,而六經之道通矣。 」
03.清.沈德潛《古詩源.例言》:「《詩》之為用甚廣。范宣討貳,爰賦〈摽梅〉;宗國無鳩,乃歌〈圻父〉:斷章取義,原無達詁也。」
04.《紅樓夢》第五六回:「探春笑道:『如今只斷章取義;念出底下一句,我自己罵我自己不成!』」
05.《官場現形記》第五九回:「碰巧他這位老賢甥,聽話也只聽一半,竟是斷章取義。聽了老母舅臨終的說話,以為是老母舅保舉他堂舅爺接他的手,所以才會誇獎他能幹。」
語

用法說明-語義說明

指截取文章或談話中的某一段落,而不顧整體內容的原意。
例

辨識-形音辨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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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

辨識-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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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

辨識-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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句

辨識-例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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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

典源參考資料

目前尚未收錄這個成語的典源參考資料。

字

成語拆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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斷
斷 字
拼音duàn
注音ㄉㄨㄢˋ
字義 [動] 1.截開。如:「砍斷」、「割斷」。《易經.繫辭下》:「斷木為杵。」 2.隔絕、不延續。如:「中斷」、「望斷」、「斷了音訊」、「恩斷義絕」。唐.白居易〈後宮詞〉:「紅顏未老恩先斷,斜倚熏籠坐到明。」 3.戒除。如:「斷菸」、「斷奶」、「斷酒」。 4.決定、判定。如:「診斷」、「當機立斷」、「優柔寡斷」。《漢書.卷六八.霍光傳》:「當斷不斷,反受其亂。」 [副] 絕對的。如:「斷無此理」、「此事斷然做不得。」
章
章 字
拼音zhāng
注音ㄓㄤ
字義 [名] 1.成篇的文字。如:「文章」、「出口成章」、「下筆成章」。 2.文體名。古代臣子上奏國君的文書。漢.蔡邕《獨斷.卷上》:「凡群臣尚書於天子者有四名:一曰章,二曰奏,三曰表,四曰駁議。」南朝梁.劉勰《文心雕龍.章表》:「章以謝恩,奏以按劾,表以陳請,議以執異。」 3.量詞。計算書、文等段落的單位。如:「全書共分二十五章。」 4.文采、花彩。《左傳.僖公二十四年》:「目不別五色之章為昧,心不則德義之經為頑。」唐.柳宗元〈捕蛇者說〉:「永州之野,產異蛇,黑質而白章。」 5.條理、次序。如:「雜亂無章」。唐.韓愈〈送孟東野序〉:「其為言也,亂雜而無章。」 6.法規、條例。如:「規章」。《史記.卷八.高祖本紀》:「與父老約法三章。」 7.印信。如:「私章」、「圖章」。 8.標識、標記。如:「徽章」、「勛章」、「臂章」。 9.姓。如漢代有章明。 [動] 表揚、顯揚。《禮記.緇衣》:「有國者章善?惡,以示民厚,則民情不貳。」《史記.卷三七.衛康叔世家》:「舉康叔為周司寇,賜衛寶祭器,以章有德。」
取
取 字
拼音qǔ
注音ㄑㄩˇ
字義 [動] 1.拿。如:「取款」、「各取所需」、「探囊取物」。唐.常建〈宿五度溪仙人得道處〉詩:「前溪遇新月,聊取玉琴彈。」 2.得到。如:「取樂」、「取暖」、「取信於人」。 3.接受、收受。如:「分文不取」。《孟子.離婁下》:「可以取,可以無取,取傷廉。」 4.捕捉。《詩經.豳風.七月》:「取彼狐貍,為公子裘。」 5.選擇。如:「取士」、「取景」、「取道」、「取名」。《三國演義》第六三回:「統令魏延為先鋒,取南小路而進。」 6.求、尋求。如:「自取滅亡」。《文選.張衡.西京賦》:「列爵十四,競媚取榮。」 7.迎娶。通「娶」。《詩經.豳風.伐柯》:「取妻如何?匪媒不得。」《史記.卷三三.魯周公世家》:「莊公取齊女為夫人曰哀姜。」 [助] 置於動詞後,表示動作的進行。唐.杜秋娘〈金縷衣〉詩:「勸君莫惜金縷衣,勸君惜取少年時。」 [名] 姓。如宋代有取希作。
義
義 字
拼音yì
注音ㄧˋ
字義 [名] 1.合宜的事情。《論語.為政》:「見義不為,無勇也。」《淮南子.齊俗》:「為義者,布施而德。」 2.正道、正理。《孟子.公孫丑上》:「其為氣也,配義與道,無是餒也。」 3.死節、殉難。《禮記.禮運》:「故國有患,君死社稷謂之義。」《宋史.卷四五〇.忠義傳五.尹穀傳》:「尹務實,男子也,先我就義矣。」 4.法則。《呂氏春秋.孟春紀.貴公》:「無偏無頗,遵王之義。」 5.意思。如:「意義」、「字義」。漢.孔安國〈尚書序〉:「以所聞伏生之書,考論文義,定其可知者,為隸古定。」 6.功用。《左傳.昭公三十一年》:「故君子動則思禮,行則思義,不為利回,不為義疚。」 7.姓。如漢代有義縱。 [形] 1.合於正義的。如:「義民」、「義婦」、「義舉」。《書經.康誥》:「汝陳時臬事,罰蔽殷彞,用其義刑義殺,勿庸以次汝封。」 2.用來周濟公眾的。如:「義莊」、「義塾」、「義舍」。《三國志.卷八.魏書.張魯傳》:「諸祭酒皆作義舍,如今之亭傳。」 3.假的,有其名而非真、非親的。如:「義父」、「義子」、「義肢」、「義齒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