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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語釋義

分文不取

拼音fēn wén bù qǔ
注音ㄈㄣ ㄨㄣˊ ㄅㄨˋ ㄑㄩˇ
字數4 字
解

詞語釋義

一個錢也不拿。如:「他分文不取就這樣走了。」
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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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
分 字
拼音fēn
注音ㄈㄣ
字義 [動]
1.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,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。與「合」 相對。如:「分割」 、「劃分」 、「分離」 。《論語.泰伯》:「三分天下有其二,以服事殷周之德。」三國魏.劉楨〈贈五官中郎將〉詩四首之二:「逝者如流水,哀此遂離分。」
2.配與、給與。《左傳.莊公十年》:「衣食所安,弗敢專也,必以分人。」《史記.卷一〇九.李將軍列傳》:「廣廉,得賞賜輒分其麾下。」
3.分擔。如:「分憂解勞」 。《史記.卷六五.孫子吳起列傳.吳起》:「與士卒分勞苦。」
4.辨別。《論語.微子》:「四體不勤,五穀不分。」《呂氏春秋.慎行傳.察傳》:「是非之經,不可不分。」
[形]
1.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。如:「分局」 、「分隊」 、「分校」 、「分公司」 。
2.清楚的、明白的。如:「是非分明」 。唐.杜甫〈新婚別〉詩:「妾身未分明,何以拜姑嫜?」
[名]
1.區別、不一樣之處。《荀子.不苟》:「是君子、小人之分也。」
2.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。如:「滿分」 、「零分」。
3.時間的名稱。六十分為一小時。
4.量詞:(1)計算重量的單位。一兩的百分之一。(2)計算地積的單位。一畝的十分之一。(3)計算貨幣的單位。一元的百分之一。(4)計算時間的單位。六十分為一小時。如:「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。」(5)計算角度的單位。一度的六十分之一。(6)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。如:「一分努力,一分收穫。」「逢人只說三分話。」
5.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,或直接指分數。如:「二分之一」、「百分之一」、「約分」 。
文
文 字
拼音wén
注音ㄨㄣˊ
字義 [名]
1.線條交錯的圖案、花紋。《禮記.樂記》:「五色成文而不亂,八風從律而不姦。」漢.王充《論衡.言毒》:「蝮蛇多文。」
2.文字。如:「中文」 、「英文」 、「甲骨文」 。《孟子.萬章上》:「故說詩者不以文害辭,不以辭害志。」
3.文章。如:「撰文」 、「散文」 。《後漢書.卷八〇.文苑傳下.禰衡傳》:「衡攬筆而作,文無加點,辭采甚麗。」
4.有關文學方面的才能。如:「文武雙全」 。《國語.周語中》:「武不可覿,文不可匿。」
5.華麗有文采的外表。與「質」 相對。參見「文質彬彬」 條。
6.禮節、儀式。如:「繁文縟節」 。《論語.子罕》:「文王既沒,文不在茲乎!」
7.法令、典章。《國語.周語上》:「有不祀則修言,有不享則修文。」三國吳.韋昭.注:「文,典法也。」《史記.卷一二九.貨殖傳》:「吏士舞文弄法,刻章偽書。」
8.現象。如:「天文」 、「人文地理」。《莊子.應帝王》:「壺子曰:『鄉吾示之以地文。』」
9.量詞。古代計算銅幣的單位。如:「三文錢」、「分文不取」 。《儒林外史》第一三回:「這箱子能值幾文?」
10. 姓。如宋代有文彥博。
11. 二一四部首之一。
[形]
1.溫和、優雅、不猛烈。如:「文雅」 、「斯文」 、「文火」 。《禮記.文王世子》:「是故其成也懌,恭敬而溫文。」
2.有文彩的。《史記.卷四七.孔子世家》:「衣文衣而舞康樂。」
[動]
刺染花紋圖案。如:「文身」 。《水滸傳》第一一回:「誰想今日被高俅這賊坑陷了我這一場,文了面,直斷送到這里。」
不
不 字
拼音bù
注音ㄅㄨˋ
字義 [副]
1.否定詞。有不是、未、非等義。如:「不能」 、「不法」 、「不久」 、「不容易」 、「不好吃」、「拿不動」。
2.與「就」 連用,表示有所選擇的意思。如:「晚上回到家的消遣,不是看書,就是聽音樂。」
[助]
1.用於句末,表示疑問的語氣。如:「醫生,請問他的身體狀況好不?」
2.用來加強語氣,往往與「好」 字連用。如:「這齣戲好不精彩!」、「誤會澄清了,心情好不輕鬆!」
3.置於句中,用來調整音節,沒有特殊含義。《詩經.小雅.車攻》:「徒御不驚,大庖不盈。」漢.毛亨.傳:「不驚,驚也;不盈,盈也。」《楚辭.宋玉.招魂》:「被文服纖,麗而不奇些。」漢.王逸.注:「不奇,奇也。」
(「不」 字在去聲字之前,變讀為陽平。)
取
取 字
拼音qǔ
注音ㄑㄩˇ
字義 [動]
1.拿。如:「取款」 、「各取所需」、「探囊取物」 。唐.常建〈宿五度溪仙人得道處〉詩:「前溪遇新月,聊取玉琴彈。」
2.得到。如:「取樂」 、「取暖」 、「取信於人」 。
3.接受、收受。如:「分文不取」 。《孟子.離婁下》:「可以取,可以無取,取傷廉。」
4.捕捉。《詩經.豳風.七月》:「取彼狐貍,為公子裘。」
5.選擇。如:「取士」 、「取景」 、「取道」 、「取名」 。《三國演義》第六三回:「統令魏延為先鋒,取南小路而進。」
6.求、尋求。如:「自取滅亡」 。《文選.張衡.西京賦》:「列爵十四,競媚取榮。」
7.迎娶。通「娶」 。《詩經.豳風.伐柯》:「取妻如何?匪媒不得。」《史記.卷三三.魯周公世家》:「莊公取齊女為夫人曰哀姜。」
[助]
置於動詞後,表示動作的進行。唐.杜秋娘〈金縷衣〉詩:「勸君莫惜金縷衣,勸君惜取少年時。」
[名]
姓。如宋代有取希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