詞語釋義
民事訴訟法
拼音mín shì sù sòng fǎ
注音ㄇㄧㄣˊ ㄕˋ ㄙㄨˋ ㄙㄨㄥˋ ㄈㄚˇ
字數5 字
詞語釋義
規定民事訴訟制度及民事訴訟的程序法規。如財產、婚姻等的訴訟程序皆屬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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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義
[動]
1.陳述、傾吐。如:「告訴」 、「訴說」 、「互訴衷曲」。晉.潘岳〈寡婦賦〉:「潛靈邈其不反兮,殷憂結而靡訴。」唐.白居易〈琵琶行〉:「弦弦掩抑聲聲思,似訴平生不得意。」
2.告狀、控告。如:「起訴」 、「上訴」 。《漢書.卷一〇.成帝紀》:「刑罰不中,眾冤失職,趨闕告訴者不絕。」《新唐書.卷一一六.列傳.王綝》:「始,部中首領沓墨,民詣府訴,府曹素相餉謝,未嘗治。」
3.詆毀。《左傳.成公十六年》:「取貨于宣伯,而訴公于晉侯,晉侯不見公。」《三國志.卷一四.魏書.程郭董劉蔣劉傳.郭嘉》:「初,陳群非嘉不治行檢,數廷訴嘉,嘉意自若。」
4.求助、憑藉。如:「訴諸親情」、「訴諸武力」。
[名]
姓。如漢代有訴梵。
1.陳述、傾吐。如:「告訴」 、「訴說」 、「互訴衷曲」。晉.潘岳〈寡婦賦〉:「潛靈邈其不反兮,殷憂結而靡訴。」唐.白居易〈琵琶行〉:「弦弦掩抑聲聲思,似訴平生不得意。」
2.告狀、控告。如:「起訴」 、「上訴」 。《漢書.卷一〇.成帝紀》:「刑罰不中,眾冤失職,趨闕告訴者不絕。」《新唐書.卷一一六.列傳.王綝》:「始,部中首領沓墨,民詣府訴,府曹素相餉謝,未嘗治。」
3.詆毀。《左傳.成公十六年》:「取貨于宣伯,而訴公于晉侯,晉侯不見公。」《三國志.卷一四.魏書.程郭董劉蔣劉傳.郭嘉》:「初,陳群非嘉不治行檢,數廷訴嘉,嘉意自若。」
4.求助、憑藉。如:「訴諸親情」、「訴諸武力」。
[名]
姓。如漢代有訴梵。
字義
[動]
1.爭辯是非。《說文解字.言部》:「訟,爭也。」如:「聚訟紛紜」。《淮南子.俶真》:「周室衰而王道廢,儒墨乃始列道而議,分徒而訟。」
2.雙方打官司以爭論曲直。如:「訴訟」 。《周禮.大司寇》:「以兩造禁民訟。」漢.鄭玄.注:「訟,謂以財貨相告者。」
3.責備。《論語.公冶長》:「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。」
[副]
公開的、明白的。《史記.卷九.呂太后本紀》:「太尉尚恐不勝諸呂,未敢訟言誅之。」
1.爭辯是非。《說文解字.言部》:「訟,爭也。」如:「聚訟紛紜」。《淮南子.俶真》:「周室衰而王道廢,儒墨乃始列道而議,分徒而訟。」
2.雙方打官司以爭論曲直。如:「訴訟」 。《周禮.大司寇》:「以兩造禁民訟。」漢.鄭玄.注:「訟,謂以財貨相告者。」
3.責備。《論語.公冶長》:「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。」
[副]
公開的、明白的。《史記.卷九.呂太后本紀》:「太尉尚恐不勝諸呂,未敢訟言誅之。」
字義
在「沒法兒」、「想個法兒」等語詞中的音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