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義
[名]
1.平穩、安全、舒適的狀況或環境。如:「居安思危」、「轉危為安」、「苟且偷安」。《論語.學而》:「君子食無求飽,居無求安。」
2.安非他命的簡稱。如:「吸安」、「安毒」。
3.量詞。安培的簡稱。參見「安培」條。
4.姓。如漢代有安成。
[形]
1.平靜、恬適。如:「安寧」、「坐立不安」。《漢書.卷六四下.嚴安傳》:「心既和平,其性恬安。」
2.穩定的、靜止的。如:「生活安穩」。唐.楊烱〈渾天賦〉:「故知天常安而不動,地極深而不測。」
[動]
1.使穩定。如:「除暴安良」、「安民」。
2.裝置、設置。如:「安電燈」、「安門窗」。
3.加上。如:「安罪名」。
4.存、懷、居。如:「你安的是什麼心?」
5.習慣、熟悉。《呂氏春秋.先識覽.樂成》:「舟車之始見也,三世然後安之。」
[副]
豈、怎麼。用於文言文。如:「安能如此?」《左傳.宣公十二年》:「暴而不戢,安能保大?」
[代]
1.何處、那裡。用於文言文。如:「而今安在?」《史記.卷七.項羽本紀》:「項王曰:『沛公安在?』良曰:『聞大王有意督過之,脫身獨去,已至軍矣。』」
2.如何。《禮記.檀弓上》:「泰山其頹,則吾將安仰?」
[連]
乃、於是。《荀子.仲尼》:「委然成文,以示之天下,而暴國安自化矣。」
成語解釋
安分守己
拼音ān fèn shǒu jǐ
注音ㄢ ㄈㄣˋ ㄕㄡˇ ㄐㄧˇ
字數4 字
成語解釋
安守本分,堅持原則。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三二:「家業雖破,還好收拾支撐,我與你安分守己,過日罷了。」《紅樓夢》第七二回:「從此養好了,可要安分守己,再不許胡行亂作了。」也作「安分」 。
用法說明-使用類別
用在「老實規矩」 的表述上。
成語例句|成語造句
他一向過著安分守己的生活,不曾惹事生非。
經過這次教訓以後,小明終於能夠安分守己了。
從今以後你就安分守己地工作,別再為非作歹了!
老王是個安分守己的老實人,從來沒有做過虧心事。
老李一向安分守己,卻無端遭受誣害,成為代罪羔羊。
這些安分守己的農民,受到地主和奸商的剝削,生活陷入困頓之境。
鄉下的農人,大部分都是日出而作,日入而息,過著安分守己的生活。
生意失敗後,小張找了份穩定的工作,從此安分守己,不再好高騖遠。
釋義
安於本分,謹守其身。語出宋.袁文《瓮牖閑評》卷八。
△「循規蹈矩」
△「循規蹈矩」
典源文獻名稱
宋.袁文《瓮牖閑評》卷八
典源文獻內容
#真宗欲幸孔子廟,謂于前一日先往廟中省視饌具,因詢其事務,以備明日顧問,其用意政相類也。大抵姦人作事皆然,自以為一己之能,萬一人主見喜,則超躐奮迅,何事不可為?
彼安分守己、
*1*恬
于進取者,方且以道義自居,其肯如此
*2*僥倖
乎?
彼安分守己、
*1*恬
于進取者,方且以道義自居,其肯如此
*2*僥倖
乎?
典源注解
恬:淡漠。
僥倖:意外成功或免於不幸。
僥倖:意外成功或免於不幸。
典故說明
書證
01.宋.袁文《瓮牖閑評》卷八:「彼安分守己、恬于進取者,方且以道義自居,其肯如此僥倖乎?」(源)
02.《喻世明言.卷一.蔣興哥重會珍珠衫》:「這首詞名為〈西江月〉,是勸人安分守己,隨緣作樂,莫為『酒』、『色』、『財』、『氣』四字,損卻精神,虧了行止。」
03.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三二:「我如今悟心已起,家業雖破,還好收拾支撐,我與你安分守己,過日罷了。」
04.《紅樓夢》第四四回:「賈母啐道:『下流東西,灌了黃湯,不說安分守己的挺屍去,倒打起老婆來了。』」
05.《三俠五義》第一回:「(包懷)家富田多,騾馬成群,為人樂善好施,安分守己;因此人人皆稱他為『包善人』,又曰『包百萬』。」
06.《清史稿.卷二二〇.諸王列傳.淳度親王允祐》:「雍正元年,進封親王,詔褒其安分守己,敬順小心。」
02.《喻世明言.卷一.蔣興哥重會珍珠衫》:「這首詞名為〈西江月〉,是勸人安分守己,隨緣作樂,莫為『酒』、『色』、『財』、『氣』四字,損卻精神,虧了行止。」
03.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三二:「我如今悟心已起,家業雖破,還好收拾支撐,我與你安分守己,過日罷了。」
04.《紅樓夢》第四四回:「賈母啐道:『下流東西,灌了黃湯,不說安分守己的挺屍去,倒打起老婆來了。』」
05.《三俠五義》第一回:「(包懷)家富田多,騾馬成群,為人樂善好施,安分守己;因此人人皆稱他為『包善人』,又曰『包百萬』。」
06.《清史稿.卷二二〇.諸王列傳.淳度親王允祐》:「雍正元年,進封親王,詔褒其安分守己,敬順小心。」
用法說明-語義說明
安於本分,謹守其身。
辨識-形音辨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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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識-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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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識-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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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識-例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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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源參考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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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語拆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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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義
[動]
1.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,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。與「合」相對。如:「分割」、「劃分」、「分離」。《論語.泰伯》:「三分天下有其二,以服事殷周之德。」三國魏.劉楨〈贈五官中郎將〉詩四首之二:「逝者如流水,哀此遂離分。」
2.配與、給與。《左傳.莊公十年》:「衣食所安,弗敢專也,必以分人。」《史記.卷一〇九.李將軍列傳》:「廣廉,得賞賜輒分其麾下。」
3.分擔。如:「分憂解勞」。《史記.卷六五.孫子吳起列傳.吳起》:「與士卒分勞苦。」
4.辨別。《論語.微子》:「四體不勤,五穀不分。」《呂氏春秋.慎行傳.察傳》:「是非之經,不可不分。」
[形]
1.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。如:「分局」、「分隊」、「分校」、「分公司」。
2.清楚的、明白的。如:「是非分明」。唐.杜甫〈新婚別〉詩:「妾身未分明,何以拜姑嫜?」
[名]
1.區別、不一樣之處。《荀子.不苟》:「是君子、小人之分也。」
2.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。如:「滿分」、「零分」。
3.時間的名稱。六十分為一小時。
4.量詞:(1)計算重量的單位。一兩的百分之一。(2)計算地積的單位。一畝的十分之一。(3)計算貨幣的單位。一元的百分之一。(4)計算時間的單位。六十分為一小時。如:「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。」(5)計算角度的單位。一度的六十分之一。(6)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。如:「一分努力,一分收穫。」「逢人只說三分話。」
5.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,或直接指分數。如:「二分之一」、「百分之一」、「約分」。
字義
[名]
1.官職、職責。《漢書.卷三〇.藝文志》:「墨家者流,蓋出於清廟之守。」元.關漢卿《謝天香》第四折:「官守所拘,功名在念,豈飲酒。」
2.職官名。古代一郡的行政長官。如:「郡守」、「太守」。
3.節操、品性。如:「操守」。《禮記.儒行》:「劫之以眾,沮之以兵,見死不更其守。」
4.姓。如宋代有守恭。
[動]
1.防衛、保護。如:「防守」、「駐守」、「堅守」。
2.保持、堅持。如:「守信」、「守節」、「墨守成規」、「守身如玉」。
3.遵行。如:「恪守」、「守法」、「遵守」、「守規律」。
4.等待。如:「守候」、「獨守」、「守歲」、「空守一夜」。
5.依賴、依傍。《水滸傳》第一八回:「自和他父親宋太公在村中務農,守些田園過活。」
字義
[名]
1.天干的第六位。
2.排列次序等第的用字。在戊之後,表示第六。如:「三年己班」。
3.二一四部首之一。
[代]
自稱,猶自己、己身。如:「知己知彼,百戰百勝。」《論語.顏淵》: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