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義
[名]
1.彈弓藉彈力發射出的小鐵丸。如:「彈丸」、「泥彈」。南朝陳.徐陵〈紫騮馬〉詩:「角弓連兩兔,珠彈落雙鴻。」
2.內裝火藥,具殺傷力和毀滅性的爆炸物。如:「子彈」、「炸彈」、「原子彈」、「手榴彈」。
3.彈弓。《戰國策.楚策四》:「左挾彈,右攝丸。」漢.劉向《說苑.卷一一.善說》:「彈之狀如弓,而以竹為弦。」
4.鳥類、爬蟲類等帶有硬殼的卵。同「蛋」。元.無名氏《漁樵記》第二折:「麻雀抱鵝彈,木伴哥生娃娃。」
成語解釋
彈丸之地
拼音dàn wán zhī dì
注音ㄉㄢˋ ㄨㄢˊ ㄓ ㄉㄧˋ
字數4 字
成語解釋
比喻很小的地方。《戰國策.趙策三》:「此彈丸之地,猶不予也,令秦來年復攻,王得無割其內而媾乎?」《三國演義》第七六回:「且荊州九郡,俱已屬彼,止有麥城,乃彈丸之地。」
用法說明-使用類別
用在「地域狹小」 的表述上。
成語例句|成語造句
這裡雖是個彈丸之地,人口之多卻是十分驚人。
國家領土當然寸土必爭,縱是彈丸之地,也要死守。
這個彈丸之地,居然住了這麼多人,實在太過擁擠了。
這兒雖然只是一塊彈丸之地,卻是兵家必爭的戰略據點。
像這樣的彈丸之地,一個月的租金居然要七千元,未免太貴了吧!
釋義
像彈丸一樣大小的地方。比喻狹小的地方。語出《戰國策.趙策三》。
典源文獻名稱
《戰國策.趙策三》
典源文獻內容
#秦攻趙於長平,大破之,引兵而歸。因使人索六城於趙而講。趙計未定。樓緩新從秦來,……王又以虞卿之言告樓緩。樓緩曰:
「
*1*虞卿
能盡知
*2*秦
力之所至乎?誠知秦力之不至
,此彈丸之地,猶不予也,令秦來年復攻王,得無割其內而
*4*媾
乎?」
#王曰:「誠聽子割矣,子能必來年秦之不復攻我乎?」樓緩對曰:「此非臣之所敢任也。昔者三晉之交於秦,相善也。今秦釋韓、魏而獨攻王,王之所以事秦必不如韓、魏也。今臣為足下解負親之攻,啟關通敝,齊交韓、魏。至來年而王獨不取於秦,王之所以事秦者,必在韓、魏之後也。此非臣之所敢任也。」
「
*1*虞卿
能盡知
*2*秦
力之所至乎?誠知秦力之不至
,此彈丸之地,猶不予也,令秦來年復攻王,得無割其內而
*4*媾
乎?」
#王曰:「誠聽子割矣,子能必來年秦之不復攻我乎?」樓緩對曰:「此非臣之所敢任也。昔者三晉之交於秦,相善也。今秦釋韓、魏而獨攻王,王之所以事秦必不如韓、魏也。今臣為足下解負親之攻,啟關通敝,齊交韓、魏。至來年而王獨不取於秦,王之所以事秦者,必在韓、魏之後也。此非臣之所敢任也。」
典源注解
虞卿:或作虞慶、吳慶。戰國時人,生卒年不詳。因遊說趙孝成王,封為趙上卿,故號虞卿。主張以趙為主,聯合他國合縱抗秦。
秦:秦朝,西元前248∼前207。戰國時,秦滅六國,統一天下,建都咸陽,實行中央集權。因秦始皇專制獨裁,二世皇帝殘暴統治,致使六國遺民紛紛起兵抗暴,後為劉邦所滅。
誠知秦力之不至句:鮑彪本作「誠不知秦力之所至」;黃丕烈案
媾:音ㄍㄡˋ,議和、講和。
秦:秦朝,西元前248∼前207。戰國時,秦滅六國,統一天下,建都咸陽,實行中央集權。因秦始皇專制獨裁,二世皇帝殘暴統治,致使六國遺民紛紛起兵抗暴,後為劉邦所滅。
誠知秦力之不至句:鮑彪本作「誠不知秦力之所至」;黃丕烈案
媾:音ㄍㄡˋ,議和、講和。
典故說明
戰國時,在一次秦國攻打趙國的戰役中,攻下了趙國的長平城,並且派人向趙國要求割讓六城,才能議和。趙王拿不定主意,正巧身為秦臣的趙人樓緩從秦國前來,於是趙王與他商量對策,決定割六城給秦國。趙臣虞卿聽到這個消息,極力勸說趙王千萬不可割讓六城,因為秦國傾全力來攻趙,必然力倦將歸,而且以秦國的野心,即使現今得到了六城,將來還是會再來侵犯。趙王將虞卿所言告知樓緩,樓緩說:「虞卿以為秦兵已倦,哪裡知道秦的兵力何止如此!即使知道此次秦兵確已疲累,但連這六城如此狹小,都不願意割讓,致使秦國再來侵犯,豈不是要割讓內屬要地而議和嗎?」趙王再次將樓緩所言告知虞卿,虞卿再從各方面為趙王解說其利害關係,最後終於說服趙王,不將六城割讓給秦國。後來「彈丸之地」 被用來比喻狹小的地方。
書證
01.《戰國策.趙策三》:「虞卿能盡知秦力之所至乎?誠知秦力之不至,此彈丸之地,猶不予也,令秦來年復攻王,得無割其內而媾乎?」(源)
02.漢.劉向《新序.卷九.善謀》:「虞卿能量秦力之所至乎?誠知秦力之所不進,此彈丸之地不予,令秦來年復攻於王,王得無割其內而構乎?」
03.《舊唐書.卷一一一.高適列傳》:「奈何以險阻彈丸之地,而困於全蜀太平之人哉?」
04.《三國演義》第七六回:「東吳兵精將勇;且荊州九郡,俱已屬彼,止有麥城,乃彈丸之地。」
05.《封神演義》第八六回:「此去朝歌不過數百里,一河之隔,四面八方,天下諸侯雲集,諒你區區彈丸之地,投鞭可實,何敢拒吾師哉!」
06.《醒世恆言.卷一九.白玉孃忍苦成夫》:「止有八閩全省,未經兵火。然亦彈丸之地,料難抵敵。」
02.漢.劉向《新序.卷九.善謀》:「虞卿能量秦力之所至乎?誠知秦力之所不進,此彈丸之地不予,令秦來年復攻於王,王得無割其內而構乎?」
03.《舊唐書.卷一一一.高適列傳》:「奈何以險阻彈丸之地,而困於全蜀太平之人哉?」
04.《三國演義》第七六回:「東吳兵精將勇;且荊州九郡,俱已屬彼,止有麥城,乃彈丸之地。」
05.《封神演義》第八六回:「此去朝歌不過數百里,一河之隔,四面八方,天下諸侯雲集,諒你區區彈丸之地,投鞭可實,何敢拒吾師哉!」
06.《醒世恆言.卷一九.白玉孃忍苦成夫》:「止有八閩全省,未經兵火。然亦彈丸之地,料難抵敵。」
用法說明-語義說明
比喻狹小的地方。
辨識-形音辨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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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識-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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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識-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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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識-例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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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源參考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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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語拆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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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義
[名]
1.形狀小而圓的物體。如:「彈丸」、「藥丸」。《左傳.宣公二年》:「晉靈公不君,厚斂以彫牆,從臺上彈人,而觀其辟丸也。」《抱朴子.內篇.至理》:「今醫家通明腎氣之丸,內補五絡之散。」
2.卵。《呂氏春秋.孝行覽.本味》:「流沙之西,丹山之南,有鳳之丸。」
3.量詞。計算小而圓物體的單位。《樂府詩集.卷三六.相和歌辭十一.古辭.善哉行》:「仙人王喬,奉藥一丸。」《新唐書.卷五七.藝文志一》:「季給上谷墨三百三十六丸。」
[動]
搓揉成球形。《晉書.卷八二.陳壽傳》:「有疾,使婢丸藥。」
字義
[介]
1.的、底。《論語.公冶長》:「夫子之文章。」《左傳.襄公十四年》:「余弟死,而子來,是而子殺余之弟也。」
2.於。《易經.比卦.象曰》:「比之匪人,不亦傷乎?」《禮記.大學》:「人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」
3.諸、之於。《孟子.滕文公上》:「禹疏九河,瀹濟、漯而注諸海;決汝、漢,排淮、泗而注之江。」
[連]
1.與、及。《書經.立政》:「文王罔攸兼于庶言、庶獄、庶慎,惟有司之牧夫。」《呂氏春秋.仲夏紀.適音》:「樂之弗樂者,心也。」
2.而。《戰國策.秦策二》:「臣恐王為臣之投杼也。」
3.若、如果。《書經.盤庚上》:「邦之臧,惟汝眾,邦之不臧,惟予一人有佚罰。」《論語.子張》:「我之大賢與,於人何所不容?我之不賢與,人將拒我,如之何其拒人也?」
4.則。《左傳.僖公九年》:「東略之不知,西則否矣。」《呂氏春秋.仲春紀.功名》:「故民無常處,見利之聚,無之去。」
[助]
用於強調或補足語氣,無義。《書經.西伯戡黎》:「殷之即喪!指乃功,不無戮于爾邦?」《史記.卷四八.陳涉世家》:「悵恨久之。」
[代]
1.他、彼。《書經.皋陶謨》:「安民則惠,黎民懷之。」《論語.顏淵》:「愛之欲其生。」
2.其、他的。《武王伐紂平話.卷中》:「紂王令推上法場,斬之老母。」清.王士禎《池北偶談.卷二四.談異五.女化男》:「乃以聘禮還之夫家。」
3.此、這個。《詩經.邶風.日月》:「乃如之人兮,逝不古處。」《莊子.知北遊》:「知以之言也,問乎狂屈。」
[動]
1.往。如唐朝李白有〈黃鶴樓送孟浩然之廣陵〉詩。《詩經.鄘風.載馳》:「百爾所思,不如我所之。」
2.至、到。《西京雜記》卷五:「此自少之多,自微至著也。」
3.是、為。《公羊傳.宣公十五年》:「吾見子之君子也,是以告情于子也。」漢.揚雄《法言.吾子》:「羊質而虎皮,見草而說,見豺而戰,忘其皮之虎也。」
4.取用。《戰國策.齊策三》:「故物舍其所長,之其所短,堯亦有所不及矣。」
[名]
姓。如漢代有之馬宇。
字義
[助]
結構助詞。用在副詞之後。同「的」。如:「慢慢地吃」、「好好地玩」、「雨勢漸漸地小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