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義
[名]
1.草本植物的總稱。如:「草木」、「花草」、「碧草如茵」。唐.柳宗元〈段太尉逸事狀〉:「是歲大旱,野無草。」
2.田野、荒野。如:「草澤」。《商君書.墾令》:「農不敗而有餘日,則草必墾矣。」
3.一種書法字體。如:「狂草」、「行草」。
4.底稿、文稿。如:「起草」、「擬草」。
5.姓。如漢代有草中。
[形]
1.馬虎、粗率、不細膩。如:「潦草」。
2.初步的、尚未決定的。如:「草案」、「草圖」、「草約」。
3.用草編成的。如:「草蓆」、「草繩」、「草履」。
4.用草搭蓋的。如:「草棚」、「草房」、「草菴」。
[動]
1.起稿、擬訂。《漢書.卷三〇.藝文志》:「蕭何草律,亦著其法。」《晉書.卷八三.江逌傳》:「冀以免咎,使太常博士草其制。」
2.草寫。清.鄭板橋〈清季野聞〉:「板橋卻之不得,亦草『難得糊塗』,付之。」
[副]
草率。如:「草草了事」。清.孔尚任《桃花扇》第六齣:「草辦妝奩,粗陳筵席。」
成語解釋
草率了事
拼音cǎo shuài liǎo shì
注音ㄘㄠˇ ㄕㄨㄞˋ ㄌㄧㄠˇ ㄕˋ
字數4 字
成語解釋
目前尚未收錄這個成語的解釋。
用法說明-使用類別
目前尚未收錄這個成語的用法說明-使用類別。
成語例句|成語造句
目前尚未收錄這個成語的用法說明-例句。
釋義
典源文獻名稱
目前尚未收錄這個成語的典源文獻名稱。
典源文獻內容
此處所列為「草草了事」 之典源,提供參考。
典源注解
目前尚未收錄這個成語的典源注解。
典故說明
此處所列為「草草了事」 之典故說明,提供參考。
「草草了事」 指草草地把事情給做完。這句成語的典源可能由「草草」 及「了事」 二語組合而成。
「草草」 是匆促、急忙的樣子,見於唐.杜甫〈送長孫九侍御赴武威判官〉詩。武威地處西部邊陲。自漢闢河西四郡起,它不僅為軍事上的重鎮,屏障著漢唐古都長安,同時也是東西交通的要衝、文化交流的中心。這首詩描寫長孫九侍御要到武威任判官,因為皇上擔心涼州的情勢,所以他因時限緊迫,路程遙遠,匆匆忙忙就告別上路了。
「了事」 的意思是解決事情,見於《新五代史.卷五四.雜傳.鄭珏》。鄭珏,唐末五代人,後梁末帝時拜中書侍郎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。當後唐大軍逼近都城的時候,後梁末帝急得手足無措,和臣子抱頭痛哭。他召來鄭珏商量,鄭珏請求自己拿著傳國之寶去向後唐軍假裝投降,來紓解國難。末帝說:「如今事情緊急,國寶不足為惜,但是如果按你的方法去做,真的能了事嗎?」這裡的「了事」 是解除國難的意思。後來這兩個詞語被合成「草草了事」 ,用來指匆忙隨便地解決事情。
「草草了事」 指草草地把事情給做完。這句成語的典源可能由「草草」 及「了事」 二語組合而成。
「草草」 是匆促、急忙的樣子,見於唐.杜甫〈送長孫九侍御赴武威判官〉詩。武威地處西部邊陲。自漢闢河西四郡起,它不僅為軍事上的重鎮,屏障著漢唐古都長安,同時也是東西交通的要衝、文化交流的中心。這首詩描寫長孫九侍御要到武威任判官,因為皇上擔心涼州的情勢,所以他因時限緊迫,路程遙遠,匆匆忙忙就告別上路了。
「了事」 的意思是解決事情,見於《新五代史.卷五四.雜傳.鄭珏》。鄭珏,唐末五代人,後梁末帝時拜中書侍郎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。當後唐大軍逼近都城的時候,後梁末帝急得手足無措,和臣子抱頭痛哭。他召來鄭珏商量,鄭珏請求自己拿著傳國之寶去向後唐軍假裝投降,來紓解國難。末帝說:「如今事情緊急,國寶不足為惜,但是如果按你的方法去做,真的能了事嗎?」這裡的「了事」 是解除國難的意思。後來這兩個詞語被合成「草草了事」 ,用來指匆忙隨便地解決事情。
書證
01.清.林則徐《林文忠公政書.江蘇奏稿.卷一.請定鄉試同考官校閱章程並預防士子剿襲諸弊折》:「該簾官受此繩束,不敢草率了事,於衡才似有裨益。」
02.《清朝野史大觀.清朝史料.卷下.鄭子久中丞被害》:「以大員被戕之案,並不徹底嚴究,草率了事,實堪詫異。」
02.《清朝野史大觀.清朝史料.卷下.鄭子久中丞被害》:「以大員被戕之案,並不徹底嚴究,草率了事,實堪詫異。」
用法說明-語義說明
目前尚未收錄這個成語的用法說明-語義說明。
辨識-形音辨誤
目前尚未收錄這個成語的用法說明-例句。
辨識-同
目前尚未收錄這個成語的辨識-同。
辨識-異
目前尚未收錄這個成語的辨識-異。
辨識-例句
目前尚未收錄這個成語的辨識-例句。
典源參考資料
目前尚未收錄這個成語的典源參考資料。
成語拆字
點選漢字查看單字詳情
字義
[名]
1.比例中相比的數。如:「效率」、「速率」、「百分率」。
2.準則、法度。《南史.卷五九.列傳.王僧孺》:「竟陵王子良嘗夜集學士,刻燭為詩,四韻者則刻一寸,以此為率。」
[動]
計算。晉.江統〈徙戎論〉:「且關中之人,百餘萬口,率其少多,戎狄居半,處之與遷,必須口實。」
字義
[助]
1.置於動詞後,表示動作的結束。如:「到了」、「天黑了」、「吃了再走」。宋.蘇軾〈念奴嬌.大江東去〉詞:「遙想公瑾當年,小喬初嫁了,雄姿英發。」
2.置於句末或句中停頓處。表示不耐煩、勸止等意思。如:「走了,還談這些幹什麼?」、「別哭了,事情會好轉的。」、「好了,吵了一天還不夠!」
字義
[名]
1.工作、職務。《論語.子路》:「居處恭,執事敬,與人忠,雖之夷狄不可棄也。」《禮記.祭法》:「以死勤事則祀之。」
2.人類所作所為及自然界的一切現象、活動,都稱為「事」。如:「人事」、「國事」。《禮記.大學》:「物有本末,事有終始,知所先後,則近道矣。」
3.變故。如:「多事之秋」、「平安無事」。
[動]
1.侍奉。《論語.學而》:「事父母能竭其力,事君能致其身。」
2.做、為。《論語.顏淵》:「回雖不敏,請事斯語矣。」
3.插入。通「剚」。《漢書.卷四五.蒯通傳》:「慈父孝子所以不敢事刃於公之腹者,畏秦法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