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義
[名]
1.過失。如:「將功贖罪」、「戴罪立功」。《史記.卷七.項羽本紀》:「此天之亡我,非戰之罪也。」
2.犯法的行為。如:「犯罪」、「俯首認罪」。《易經.解卦.象曰》:「雷雨作解,君子以赦過宥罪。」
3.苦痛、苦難。如:「活受罪」、「受不了這個罪!」
4.刑罰。如:「死罪可免,活罪難逃。」《史記.卷八.高祖本紀》:「殺人者死,傷人及盜抵罪!」
[動]
歸咎、責備。如:「歸罪」、「怪罪」。《左傳.莊公十一年》:「禹、湯罪己,其興也悖焉;桀、紂罪人,其亡也忽焉。」《孟子.滕文公下》:「罪我者,其惟春秋乎!」
成語解釋
罪不容誅
拼音zuì bù róng zhū
注音ㄗㄨㄟˋ ㄅㄨˋ ㄖㄨㄥˊ ㄓㄨ
字數4 字
成語解釋
判處死刑還抵償不了所犯罪行。比喻罪大惡極。《文選.庾亮.讓中書令表》:「事有不允,罪不容誅。」《京本通俗小說.拗相公》:「王某上負天子,下負百姓,罪不容誅,九泉之下,何面目見唐子方諸公乎?」
用法說明-使用類別
用在「罪惡深重」 的表述上。
成語例句|成語造句
他罔顧道義,出賣朋友,實在是罪不容誅。
這幾個歹徒殺人放火,作惡多端,罪不容誅。
如今我辜負老爺多年的栽培,已罪不容誅,那敢奢望老爺原諒!
聽到他犯下如此惡行,老太爺嘴裡直說:「罪不容誅!罪不容誅!」
釋義
典源文獻名稱
《孟子.離婁上》
典源文獻內容
#孟子曰:「求也為季氏宰,無能改於其德,而賦粟倍他日。孔子曰:『求,非我徒也,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。』由此觀之,君不行仁政而富之,皆棄於孔子者也,況於為之強戰?
爭地以戰,
*1*殺人盈野
;爭城以戰,
*2*殺人盈城
,此所謂
*3*率土地而食人肉
,罪不容於死。
#故善戰者服上刑,連諸侯者次之,辟草萊、任土地者次之。」
爭地以戰,
*1*殺人盈野
;爭城以戰,
*2*殺人盈城
,此所謂
*3*率土地而食人肉
,罪不容於死。
#故善戰者服上刑,連諸侯者次之,辟草萊、任土地者次之。」
典源注解
典故說明
孟子是戰國時代的思想家,他提倡儒家學說,重仁義、輕功利,所以曾說:「孔子的弟子冉求曾為季康的家臣,但他非但沒有使季康的德行更好,反而幫著他加重人民的賦稅,氣得孔子跟其他弟子說:『冉求不是我的學生,你們可以敲鼓宣佈他的罪狀,對他加以指責。』由此看來,在上位者不行仁道,下屬還替他求富,是孔子所不恥的。更何況是替他打仗,為爭奪土地、城池,到處殺人,這樣即使是一死都不能抵免罪過。」後來「罪不容誅」 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比喻罪大惡極。
書證
01.《漢書.卷九九.王莽傳上》:「而安眾侯崇乃獨懷悖惑之心,操畔逆之慮,興兵動眾,欲危宗廟,惡不忍聞,罪不容誅。」
02.《三國志.卷四.魏書.三少帝紀.高貴鄉公髦》:「濟凶戾悖逆,干國亂紀,罪不容誅。」
03.《京本通俗小說.拗相公》:「王某上負天子,下負百姓,罪不容誅,九泉之下,何面目見唐子方諸公乎?」
04.《三國演義》第五八回:「操賊!欺君罔上,罪不容誅。害我父弟,不共戴天之讎!吾當活捉生啖汝肉!」
05.《隋唐演義》第八八回:「番奴負恩背叛,罪不容誅,今彼恃士卒精銳,衝突而前,當何以禦之?」
02.《三國志.卷四.魏書.三少帝紀.高貴鄉公髦》:「濟凶戾悖逆,干國亂紀,罪不容誅。」
03.《京本通俗小說.拗相公》:「王某上負天子,下負百姓,罪不容誅,九泉之下,何面目見唐子方諸公乎?」
04.《三國演義》第五八回:「操賊!欺君罔上,罪不容誅。害我父弟,不共戴天之讎!吾當活捉生啖汝肉!」
05.《隋唐演義》第八八回:「番奴負恩背叛,罪不容誅,今彼恃士卒精銳,衝突而前,當何以禦之?」
用法說明-語義說明
比喻罪大惡極。貶義。
辨識-形音辨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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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識-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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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識-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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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識-例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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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源參考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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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語拆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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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義
[副]
1.否定詞。有不是、未、非等義。如:「不能」、「不法」、「不久」、「不容易」、「不好吃」、「拿不動」。
2.與「就」連用,表示有所選擇的意思。如:「晚上回到家的消遣,不是看書,就是聽音樂。」
[助]
1.用於句末,表示疑問的語氣。如:「醫生,請問他的身體狀況好不?」
2.用來加強語氣,往往與「好」字連用。如:「這齣戲好不精彩!」、「誤會澄清了,心情好不輕鬆!」
3.置於句中,用來調整音節,沒有特殊含義。《詩經.小雅.車攻》:「徒御不驚,大庖不盈。」漢.毛亨.傳:「不驚,驚也;不盈,盈也。」《楚辭.宋玉.招魂》:「被文服纖,麗而不奇些。」漢.王逸.注:「不奇,奇也。」
(「不」字在去聲字之前,變讀為陽平。)
字義
[動]
1.含納。如:「容身之所」。《詩經.衛風.河廣》:「誰謂河廣,曾不容刀。」宋.蘇軾〈留侯論〉:「子房之不死者,其間不能容髮,蓋亦已危矣。」
2.收留。《左傳.僖公七年》:「無適小國,將不女容焉。」《戰國策.燕策三》:「樊將軍亡秦之燕,太子容之。」
3.寬待、原諒。《史記.卷一一八.淮南王傳》:「兄弟二人不能相容。」南朝宋.劉義慶《世說新語.方正》:「君性亮直,必不容於寇讎。」
4.修飾、妝飾。如:「女為悅己者容」。宋.辛棄疾〈江神子.梅梅柳柳鬥纖穠〉詞:「梅梅柳柳鬥纖穠。亂山中,為誰容?」
5.可、允許。如:「容許」。《後漢書.卷六三.李固傳》:「竊感古人一飯之報,況言嗹遇而容不盡乎?」
[名]
1.面貌。《詩經.周頌.振鷺》:「振鷺于飛,于彼西雝。我客戾止,亦有斯容。」唐.韓愈〈獨孤申叔哀辭〉:「如聞其聲,如見其容。」
2.承裝量。漢.王充《論衡.骨相》:「察表候以知命,猶察斗斛以知容矣。」
3.姓。如明代有容悌與。
[副]
1.應當。《後漢書.卷六三.李固傳》:「宮省之內,容有陰謀。」
2.或許、也許。如:「容或有之」。明.宋應星《天工開物.卷上.粹精》:「凡稻最佳九穰一秕,倘風雨不時,耘耔失節,則六穰四秕者容有之。」
字義
[動]
1.討伐。《孟子.梁惠王下》:「誅其君而弔其民。」漢.曹操〈封功臣令〉:「吾起義兵,誅暴亂。」
2.殺戮。如:「人不為己,天誅地滅。」、「亂臣賊子,人人得而誅之。」
3.消除、剷除。《國語.晉語六》:「以惠誅怨,以忍去過。」《史記.卷六.秦始皇本紀》:「誅亂除害,興利致福。」
4.懲罰、懲治。《韓非子.姦劫弒臣》:「聖人之治國也,賞不加於無功,而誅必行於有罪者也。」
5.責備、譴責。如:「口誅筆伐」。《論語.公冶長》:「朽木不可雕也,糞土之牆不可杇也,於予與何誅?」
6.要求。《左傳.莊公八年》:「傷足,喪屨。反,誅屨於徒人費。弗得,鞭之,見血。」《資治通鑑.卷二六.漢紀十八.宣帝神爵元年》:「今上下僭差,人人自制,是以貪財誅利,不畏死亡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