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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語解釋

楚材晉用

拼音chǔ cái jìn yòng
注音ㄔㄨˇ ㄘㄞˊ ㄐㄧㄣˋ ㄩㄥˋ
字數4 字
解

成語解釋

楚國的人才為晉國所用。語本《左傳.襄公二十六年》:「雖楚有材,晉實用之。」比喻人才外流。《周書.卷四五.儒林傳.沈重傳》:「而楚材晉用,豈無先哲?」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三〇回:「我化了錢,教出了人,卻叫外國人去用,這才是楚材晉用呢!」
類

用法說明-使用類別

用在「人才流失」 的表述上。
例

成語例句|成語造句

這間公司待遇偏低,以致楚材晉用,人才外流。 想要改善楚材晉用的問題,就要從公司的升遷制度著手。 楚材晉用的情形若無法改善,國家的競爭力勢必無法提昇。 因為國家不重視人才的培育發展,才會造成楚材晉用的現象。 留學生學業完成後不願歸國,楚材晉用,真是國家的一大損失。 在許多人才被挖角後,公司高層不得不面對楚材晉用的嚴重問題。 一個公司應有完善的福利與升遷制度,才能避免人才外流,楚材晉用。 如何解決楚材晉用,吸引優秀人才回國服務,已成政府當前首要之務。 隨著國內研究環境的改善,人才開始回流,楚材晉用的情形已經逐年減少。
釋

釋義

楚國的人才為晉國所用。比喻人才外流。語本《左傳.襄公二十六年》。
典

典源文獻名稱

《左傳.襄公二十六年》
文

典源文獻內容

#聲子通使於晉,還如楚。令尹子木與之語,問晉故焉。且曰:「晉大夫與楚孰賢?」對曰:
「
*1*晉
*2*卿
不如楚,其
*3*大夫
則賢,皆卿材也。如杞、梓
、皮革,自
*5*楚
往也。雖楚有材,晉實用之。」
注

典源注解

晉:周代諸侯國。春秋時據有今山西省大部分與河北省西南地區,地跨黃河兩岸。後為韓、趙、魏三家所分,遂亡。
卿:職官名。古代指位在大夫之上的官爵。
大夫:職官名。歷代沿用,多係中央要職和顧問。
杞梓:音ㄑㄧˇ ㄗˇ,杞、梓皆為良木,比喻有用的人材。
楚:周成王封熊繹於楚,春秋時稱王,為戰國七雄之一。領有今湖南、湖北、安徽、浙江及河南南部,後為秦所滅。
說

典故說明

據《左傳.襄公二十六年》,春秋時,蔡人公孫歸生(聲子)出使晉國,回國途中去了楚國。楚令尹子木接見他,並且詢問他晉國的一些情況,其中談到人材的任用問題。子木問晉和楚兩國的大夫誰較賢能?公孫歸生回答說:「晉卿不如楚卿賢能,但是晉的大夫不僅賢能,還都是可以任命為卿的人才,然而這些人才:析公、雍子、子靈、賁皇等人,都是從楚國去的。就像楚出產的杞木、梓木、皮革,被運往晉國使用一樣。楚國空有人才卻不知運用,最後卻為晉國所任用。」後來「楚材晉用」 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用來比喻人才外流。
書

書證

01.《晉書.卷二四.職官志》:「臥龍飛鴻,方金擬璧,秦奚、鄭產,楚材晉用,斯亦曩時之良具,其又昭彰者焉。」
02.《藝文類聚.卷六二.居處部二.殿》引南朝陳.沈烱〈太極殿銘〉:「楩楠豫章,地淪外寇;楚材晉用,非復我求。」
03.北周.庾信〈擬詠懷〉詩二七首之四:「楚材稱晉用,秦臣即趙冠。」
04.《周書.卷四五.儒林列傳.沈重》:「而楚材晉用,豈無先哲。方事求賢,義乖來肅。」
05.《兒女英雄傳》第三四回:「怎的這位侍衛的話,我聽著又儼然會懂呢?這人莫非是個楚材晉用,從那裡換了遍班回來的罷!」
06.清.鄭觀應《盛世危言.卷三.游歷》:「果如此講求研練,十年以後,中國內外文武人才皆當輩出,決不致有乏才之患,亦何庸楚材晉用?」
07.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三〇回:「我化了錢,教出了人,卻叫外國人去用,這才是楚材晉用呢!」
語

用法說明-語義說明

比喻人才外流。
例

辨識-形音辨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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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

辨識-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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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

辨識-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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句

辨識-例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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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

典源參考資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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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

成語拆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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楚
楚 字
拼音chǔ
注音ㄔㄨˇ
字義 [形] 1.痛苦。如:「苦楚」。《史記.卷一〇.孝文本紀》:「夫刑至斷支體,刻肌膚,終身不息,何其楚痛而不德也,豈稱為民父母之意哉!」 2.清晰、整齊。如:「清楚」。《詩經.小雅.賓之初筵》:「邊豆有楚,殽核維旅。」 3.鮮明、華麗。《詩經.曹風.蜉蝣》:「蜉蝣之羽,衣裳楚楚。」南朝梁.沈約〈少年新婚為之詠詩〉:「腰肢既軟弱,衣服亦華楚。」 [名] 1.古時教師用以責罰學生的小杖。《禮記.學記》:「夏楚二物,收其威也。」漢.鄭玄.注:「夏,槄也;楚,荊也。二者所以撲撻犯禮者。」 2.國名:(1)周成王封熊繹於楚,春秋時稱王,為戰國七雄之一。領有今大陸地區湖南、湖北、安徽、浙江及河南南部,後為秦所滅。(2)五代時馬殷所建,為五代十國之一。有今大陸地區湖南及廣西東部等地,後為南唐所滅。 3.大陸地區湖南、湖北的通稱。或專指大陸地區湖北而言。 4.植物名。馬鞭草科蔓荊屬,落葉灌木。葉為掌狀複葉,邊緣有細鋸齒。七八月間開淡黃紫色花。也稱為「牡荊」。 5.姓。如宋代有楚公輔。 [動] 拷打。《聊齋志異.卷一.三生》:「鬼力楚之,痛甚而蹶。」
材
材 字
拼音cái
注音ㄘㄞˊ
字義 [名] 1.木料、樹幹。如:「木材」。《孟子.梁惠王上》:「斧斤以時入山林,材木不可勝用也。」 2.原料、可供製造的物料。如:「藥材」、「器材」、「建材」、「鋼材」。 3.棺材的簡稱。如:「壽材」。《紅樓夢》第一一六回:「我為是好幾口材都要帶回去。」 4.資料。如:「教材」、「題材」、「素材」。 5.資質、能力。如:「因材施教」。《左傳.隱公五年》:「其材不足以備器用,則君不舉也。」 6.有才能的人。如:「人材」。三國魏.曹植〈贈丁翼〉詩:「大國多良材,譬海出明珠。」 [量] 1.計算木材體積的單位。宋.李誡《營造法式.卷四.材》:「凡構屋之制,皆以材為祖。材有八等,度屋之大小,因而用之。」 2.臺灣地區用來計算某些建材體積或面積的單位。如:「今天工地共進了三百材櫸木和三分厚的玻璃兩百材。」也作「才」。 [動] 處置、安排。通「裁」。《國語.鄭語》:「計億事,材兆物。」
晉
晉 字
拼音jìn
注音ㄐㄧㄣˋ
字義 [動] 1.進、前往。《說文選字.日部》:「晉,進也。」 2.升。如:「晉級」、「晉升」。《清史稿.卷四五一.桂中行傳》:「以功晉知府。調江蘇,筦揚州正陽釐榷。」 [名] 1.國名。周代諸侯國。春秋時據有今大陸地區山西省大部分與河北省西南地區,地跨黃河兩岸。後為韓、趙、魏三家所分,遂亡。 2.朝代名。參見「西晉」、「東晉」條。 3.大陸地區山西省的簡稱。 4.姓。如戰國時魏國有晉鄙。
用
用 字
拼音yòng
注音ㄩㄥˋ
字義 [名] 1.功效。如:「用處」、「功用」、「效用」、「作用」、「有用」。《論語.學而》:「禮之用,和為貴。」 2.花用的錢財。如:「家用」、「費用」。《論語.學而》:「道千乘之國,敬事而信,節用而愛人,使民以時。」 3.器物。如:「用具」、「器用」。《國語.周語上》:「司空除壇于籍,命農大夫咸戒農用。」 4.姓。如漢代有用虬。 5.二一四部首之一。 [動] 1.任命。如:「任用」、「舉用」。《論語.陽貨》:「如有用我者,吾其為東周乎!」《孟子.梁惠王下》:「見賢焉,然後用之。」 2.行使、施行。如:「用電」、「使用」、「運用」、「應用」。《左傳.襄公二十六年》:「雖楚有材,晉實用之。」《孟子.告子上》:「則凡可以得生者,何不用也。」 3.需要。多用於否定或反問。如:「不用再說了!」「這事還用你操心嗎?」《論語.陽貨》:「割雞焉用牛刀!」唐.杜甫〈曲江〉詩二首之一:「細推物理須行樂,何用浮名絆此身。」 4.進食、吃喝。如:「用餐」、「用茶」、「請用點水果。」《韓非子.外儲說左下》:「孔子御坐於魯哀公,哀公賜之桃與黍。哀公:『請用。』」 [介] 1.表示憑藉。相當於「以」。如:「用手蒙住眼睛。」《孟子.滕文公上》:「吾聞用夏變夷者,未聞變於夷者也。」《史記.卷一一〇.匈奴列傳》:「單于既得翕侯,以為自次王,用其姊妻之,與謀漢。」 2.因。表示原因、結果。相當於「因此」。《詩經.邶風.雄雉》:「不忮不求,何用不臧。」《國語.周語下》:「皇天弗福,庶民弗助,禍亂並興,共工用滅。」 [連] 表示動作行為的目的。相當於「因而」。如:「用特函達」。民國.孫文《建國方略.心理建設.自序》:「吾志所向,一往無前,愈挫愈奮,再接再勵,用能鼓勵風潮,造成時勢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