詞語釋義
陳列所
拼音chén liè suǒ
注音ㄔㄣˊ ㄌㄧㄝˋ ㄙㄨㄛˇ
字數3 字
詞語釋義
有秩序的陳列物品,以供民眾參觀的地方。
詞語拆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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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義
[名]
1.行次。《左傳.僖公二十二年》:「既濟,而未成列。」《禮記.喪大記》:「火三列,黼三列。」唐.孔穎達.正義:「列,行也。」
2.位次、職位。《論語.季氏》:「陳力就列,不能者止。」《史記.卷八四.屈原賈生傳》:「上官大夫與之同列,爭寵而心害其能。」
3.類。如:「這不在討論之列。」、「他們公司開發出新系列的產品。」
4.量詞。計算成行成列的人或物的單位。如:「一列火車」、「營房前站著一列士兵。」
5.姓。如戰國時有列禦寇。
[動]
1.分解、分開。通「裂」 。《漢書.卷八五.谷永傳》:「列土封疆非為諸侯,皆以為民也。」
2.依次排比。如:「排列」 、「陳列」 、「列隊」 。晉.陶淵明〈詠荊軻詩〉:「飲餞易水上,四座列群英。」
3.安排、放入。如:「大家的意見均列入紀錄。」
[形]
各、眾。如:「列國」 、「列祖列宗」 。《紅樓夢》第六二回:「我來了,全仗列位扶持。」
[副]
一一的。如:「列舉」 。
1.行次。《左傳.僖公二十二年》:「既濟,而未成列。」《禮記.喪大記》:「火三列,黼三列。」唐.孔穎達.正義:「列,行也。」
2.位次、職位。《論語.季氏》:「陳力就列,不能者止。」《史記.卷八四.屈原賈生傳》:「上官大夫與之同列,爭寵而心害其能。」
3.類。如:「這不在討論之列。」、「他們公司開發出新系列的產品。」
4.量詞。計算成行成列的人或物的單位。如:「一列火車」、「營房前站著一列士兵。」
5.姓。如戰國時有列禦寇。
[動]
1.分解、分開。通「裂」 。《漢書.卷八五.谷永傳》:「列土封疆非為諸侯,皆以為民也。」
2.依次排比。如:「排列」 、「陳列」 、「列隊」 。晉.陶淵明〈詠荊軻詩〉:「飲餞易水上,四座列群英。」
3.安排、放入。如:「大家的意見均列入紀錄。」
[形]
各、眾。如:「列國」 、「列祖列宗」 。《紅樓夢》第六二回:「我來了,全仗列位扶持。」
[副]
一一的。如:「列舉」 。
字義
[名]
1.地方、處所。《呂氏春秋.恃君覽.達鬱》:「厥之諫我也,必於無人之所。」
2.恰當的位置。如:「死得其所」 。《易經.繫辭下》:「交易而退,各得其所。」《文選.諸葛亮.出師表》:「必能使行陣和睦,優劣得所也。」
3.量詞。計算建築物的單位。如:「一所房子」、「三所學校」。
4.約略計算之詞。多置於數量、單位之後。《史記.卷五五.留侯世家》:「父去里所,復還。」《續漢書志.第一一.天文志中》:「彗星出天船北,長二尺所。」
5.機關或機構的名稱。如:「區公所」 、「派出所」 、「研究所」 。
6.姓。如漢代有所忠、所輔。
[代]
1.表示指示。相當於「此」 、「這」 。《呂氏春秋.審應覽.審應》:「齊亡地而王加膳,所非兼愛之心也。」唐.杜甫〈示從孫濟〉詩:「所來為宗族,亦不為盤飧。」
2.表示疑問。相當於「何」 、「什麼」 。《國語.魯語上》:「長勺之役,曹劌問所以戰於莊公。」
[連]
假設、如果。《詩經.鄘風.牆有茨》:「中冓之言,不可道也;所可道也,言之醜也。」《左傳.僖公二十四年》:「所不與舅氏同心者,有如白水。」
[助]
1.虛字。置在動詞前,暗示動作達到的事物。如:「前所未聞」 。《論語.顏淵》: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」
2.與「為」 或「被」 合用,表示被動的意思。如:「他的作品為一般青年人所喜愛。」
[副]
相當於「尚」 、「還」 。《樂府詩集.卷四六.清商曲辭三.無名氏.懊儂歌十四首之三》:「江陵去揚州,三千三百里。已行一千三,所有二千在。」
1.地方、處所。《呂氏春秋.恃君覽.達鬱》:「厥之諫我也,必於無人之所。」
2.恰當的位置。如:「死得其所」 。《易經.繫辭下》:「交易而退,各得其所。」《文選.諸葛亮.出師表》:「必能使行陣和睦,優劣得所也。」
3.量詞。計算建築物的單位。如:「一所房子」、「三所學校」。
4.約略計算之詞。多置於數量、單位之後。《史記.卷五五.留侯世家》:「父去里所,復還。」《續漢書志.第一一.天文志中》:「彗星出天船北,長二尺所。」
5.機關或機構的名稱。如:「區公所」 、「派出所」 、「研究所」 。
6.姓。如漢代有所忠、所輔。
[代]
1.表示指示。相當於「此」 、「這」 。《呂氏春秋.審應覽.審應》:「齊亡地而王加膳,所非兼愛之心也。」唐.杜甫〈示從孫濟〉詩:「所來為宗族,亦不為盤飧。」
2.表示疑問。相當於「何」 、「什麼」 。《國語.魯語上》:「長勺之役,曹劌問所以戰於莊公。」
[連]
假設、如果。《詩經.鄘風.牆有茨》:「中冓之言,不可道也;所可道也,言之醜也。」《左傳.僖公二十四年》:「所不與舅氏同心者,有如白水。」
[助]
1.虛字。置在動詞前,暗示動作達到的事物。如:「前所未聞」 。《論語.顏淵》: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」
2.與「為」 或「被」 合用,表示被動的意思。如:「他的作品為一般青年人所喜愛。」
[副]
相當於「尚」 、「還」 。《樂府詩集.卷四六.清商曲辭三.無名氏.懊儂歌十四首之三》:「江陵去揚州,三千三百里。已行一千三,所有二千在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