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 作 字 拼音zuō注音ㄗㄨㄛ 字義 [名] 1.工人、工匠。如:「木作」 、「石作」、「瓦作」。 2.製作某些工藝作品的場所。如:「作坊」 。《三國志.卷二四.魏書.韓崔高孫王傳.孫禮》:「明帝方修宮室,而節氣不和,天下少穀。禮固爭,罷役,詔曰:『敬納讜言,促遣民作。』時李惠監作,復奏留一月,有所成訖。禮徑至作所。不復重奏,稱詔罷民,帝奇其意而不責也。」宋.灌圃耐得翁《都城紀勝.諸行》:「其他工伎之人,或名為作,如篦刃作、腰帶作、金銀鍍作、鈒作是也。」《水滸傳》第四四回:「再說這楊雄的丈人潘公自和石秀商量要開屠宰作坊。」 [動] 招惹、自找。如:「自作自受」 。 作 組詞 把作 剝離作用 剝蝕作用 勃然作色 百堵皆作 保護作物 寶塔式寫作 搬運作用 板金工作 崩解作用 俾晝作夜 婢作夫人 別作一眼 標籤作用 標準動作 變作 冰河作用 並肩作戰 並作 補壁之作 補償作用 不合作 不合作運動 不痴不聾,不作家翁 不作 不作美 不作興 不作準 不作聲 不作數
事 事 字 拼音shì注音ㄕˋ 字義 [名] 1.工作、職務。《論語.子路》:「居處恭,執事敬,與人忠,雖之夷狄不可棄也。」《禮記.祭法》:「以死勤事則祀之。」 2.人類所作所為及自然界的一切現象、活動,都稱為「事」 。如:「人事」、「國事」 。《禮記.大學》:「物有本末,事有終始,知所先後,則近道矣。」 3.變故。如:「多事之秋」 、「平安無事」 。 [動] 1.侍奉。《論語.學而》:「事父母能竭其力,事君能致其身。」 2.做、為。《論語.顏淵》:「回雖不敏,請事斯語矣。」 3.插入。通「剚」 。《漢書.卷四五.蒯通傳》:「慈父孝子所以不敢事刃於公之腹者,畏秦法也。」 事 組詞 白天不做虧心事,半夜不怕鬼敲門 白事 百事 百事不管 百事大吉 百事通 百事可樂 百事和合 百事無成 敗事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 包攬閒事 報事靈童 報事人 扮故事 辦事 辦事細則 辦事處 辦事員 本分事 本事 本事 本事不濟 本事高強 鄙事 比肩而事 便宜行事 便宜從事 兵家常事 兵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