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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語解釋

以身試法

拼音yǐ shēn shì fǎ
注音ㄧˇ ㄕㄣ ㄕˋ ㄈㄚˇ
字數4 字
解

成語解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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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

用法說明-使用類別

用在「違法不軌」 的表述上。
例

成語例句|成語造句

他身為稅務人員,卻又以身試法,屢屢逃漏稅賦。 你明知挪用公款是違法的,為什麼卻偏要以身試法! 法網恢恢,疏而不漏,以身試法的人終究逃不過法律的制裁。 法律是公正的,這批以身試法的公務人員,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制裁。 他藉職務之便貪汙受賄,以身試法,結果東窗事發,備嚐牢獄之苦。 對那些故意以身試法的警務人員,一定要加重懲處,才能整頓風紀。 為求政治清明,凡敢於以身試法的人都應嚴懲,即使是高官都不能寬貸。 他明知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,但卻仍心存僥倖,以身試法,終於鑄成大錯。 對於那些明知故犯,以身試法的執法人員,應該從重量刑,以維護法律尊嚴。 雖然闖紅燈不是什麼大錯,卻是法令所禁止的,你既要以身試法就得甘心受罰。
釋

釋義

試,試探、考驗。原指故意從事違反法令的事情,以考驗為政者執行律令的能力與決心,後專指某人無視於法律的制裁而故意犯法。語出《漢書.卷七六.趙尹韓張兩王傳.王尊》。
△「知法犯法」
典

典源文獻名稱

《漢書.卷七六.趙尹韓張兩王傳.王尊》
文

典源文獻內容

#王尊字子贛,涿郡高陽人也。少孤,歸諸父,使牧羊澤中。尊竊學問,能史書。……後上行幸雍,過虢,尊供張如法而辦。以高弟擢為安定太守。到官,出教告屬縣曰:「令長丞尉奉法守城,為民父母,抑彊扶弱,宣恩廣澤,甚勞苦矣。
*1*太守
以今日至府,願諸君卿勉力
*2*正身
以率下。
*3*故行
貪鄙,能變
*4*更
者與為治。
*5*明慎
所
*6*職
,
*7*毋
以身試法。
#」
注

典源注解

太守:職官名。漢時為一郡之長,統掌政、軍、刑等事務。
正身:修身。
故行:舊有的行為。此指過去曾有貪鄙不法的行為。
更:改換。此指改過遷善。
明慎:審慎明察。
職:所職司掌管的事物。
毋:不要、莫。表禁止或勸誡之意。
說

典故說明

據《漢書.卷七六.趙尹韓張兩王傳.王尊》載,漢代王尊,是位廉潔奉公、處事嚴明、不畏豪強的官吏。在他小時候父母親過世後,就跟著伯、叔父,以幫人牧羊維生。他十分好學,牧羊之餘,熟讀史書,日後也因此而有機會擔任官職。元帝時,他被擢升為安定太守,一上任就發出公告給所屬縣衙,告誡官吏要以身作則,當人民的表率,革除貪婪鄙陋的惡習,明察謹慎的盡守職責,不要無視法律尊嚴,而親身去試探。後來「以身試法」 演變為成語,用來形容無視於法律的制裁而故意犯法。
書

書證

01.《漢書.卷七六.趙尹韓張兩王傳.王尊》:「太守以今日至府,願諸君卿勉力正身以率下。故行貪鄙,能變更者與為治。明慎所職,毋以身試法。」(源)
02.《後漢書.卷二六.伏侯宋蔡馮趙牟韋列傳.馮勤》:「賜霸璽書曰:『崇山、幽都何可偶,黃鉞一下無處所。欲以身試法邪?將殺身以成仁邪?』使勤奉策至司徒府。」
03.《明史.卷二五一.方岳貢列傳》:「欲天下治平,在擇守令;察守令賢否,在監司;察監司賢否,在巡方;察巡方賢否,在總憲。總憲得人,御史安敢以身試法?」
04.《文明小史》第六〇回:「巡捕走了進去,捧了兩個楠木匣回道:『這是長安縣蘇令孝敬上來的。』平中丞道:『哼哼,他倒敢以身試法麼?』」
05.清.林則徐《林文忠公政書.使粵奏稿.卷四.擬諭英吉利國王檄》:「該國夷商,欲圖長久貿易,必當懍遵憲典,將鴉片永斷來源,切勿以身試法。」
語

用法說明-語義說明

無視於法律的制裁而故意犯法。
例

辨識-形音辨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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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

辨識-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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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

辨識-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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句

辨識-例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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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

典源參考資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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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

成語拆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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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
以 字
拼音yǐ
注音ㄧˇ
字義 [動] 1.用。《左傳.襄公十年》:「我辭禮矣,彼則以之。」漢.王充《論衡.程材》:「洗洿泥者以水,燔腥者用火。」 2.仰賴、憑藉。《韓非子.五蠹》:「富國以農,距敵恃卒。」漢.王充《論衡.卜筮》:「欲知天,以人事。」 3.認為、以為。《左傳.昭公二十五年》:「告臧孫,臧孫以難;告郈孫,郈孫以可勸。」唐.柳宗元〈為裴中丞上裴相賀破東平狀〉:「竊以自古中興之主,必有命代之臣。」 4.可、能夠。《詩經.齊風.猗嗟》:「四矢反兮,以禦亂兮。」《孟子.滕文公下》:「大則以王,小則以霸。」 5.令、使。《孟子.公孫丑上》:「管仲以其君霸,晏子以其君顯。管仲、晏子猶不足為與?」《戰國策.秦策一》:「向欲以齊事王,使攻宋也。」 6.帶領、率領。《左傳.成公十六年》:「欒、范以其族夾公行,陷于淖。」《史記.卷一〇七.魏其武安侯列傳》:「吳楚反時,潁陰侯灌何為將軍,屬太尉,請灌孟為校尉。夫以千人與父俱。」 7.延及。《易經.小畜.九五》:「有孚攣如,富以其鄰。」《論語.堯曰》:「朕躬有罪,無以萬方。」 [介] 1.表示行為的憑藉。相當於「用」。如:「以身作則」、「徐噴以煙」。《論語.為政》:「生,事之以禮;死,葬之以禮、祭之以禮。」《左傳.文公二年》:「晉襄公縛秦囚,使萊駒以戈斬之。」《史記.卷一一七.司馬相如列傳》:「是時卓王孫有女文君新寡,好音,故相如繆與令相重,而以琴心挑之。」 2.因為、由於。《論語.衛靈公》:「君子不以言舉人,不以人廢言。」《韓非子.喻老》:「千丈之隄,以蟻螻之穴潰。」 3.按、依。《孟子.梁惠王上》:「斧斤以時入山林,材木不可勝用也。」《商君書.更法》:「禮法以時而定,制令各順其宜。」 4.在、於。《左傳.桓公二年》:「其弟以千畝之戰生,命之曰成師。」唐.柳宗元〈斷刑論〉:「賞以春夏而刑以秋冬。」 5.表時空、方位、程度等的界限,通常加在前、後、左、右、上、下、往、來、東、西、南、北等字之前。如:「亙古以來」、「中人以上」、「長安東路以西」、「價格在一千元以下」。 [連] 1.而、且。《詩經.邶風.燕燕》:「瞻望弗及,佇立以泣。」《禮記.樂記》:「亡國之音哀以思,其民困。」 2.因而。《漢書.卷二九.溝洫志》:「於是關中為沃野,無凶年,秦以富彊。」三國蜀.諸葛亮〈出師表〉:「不宜妄自菲薄,引喻失義,以塞忠諫之路也。」 3.目的在於。如:「以免」、「以致於」。《書經.泰誓下》:「郊社不修,宗廟不享。作奇技淫巧以悅婦人。」 4.與、和。《儀禮.鄉射禮》:「各以其耦進,反于射位。」 [助] 置動詞後,無義。如:「得以」、「能以」。《論語.泰伯》:「可以託六尺之孤,可以寄百里之命。」 [副] 1.太、甚。《孟子.滕文公下》:「三月無君則弔,不以急乎?」《史記.卷六六.伍子胥列傳》:「子之報仇,其以甚乎?」 2.既、已經。通「已」。《三國志.卷二三.魏書.和常楊杜趙裴傳.杜襲》:「吾計以定,卿勿復言。」 3.更加。《呂氏春秋.恃君覽.觀表》:「魏日以削,秦日益大。」《史記.卷五.秦本紀》:「及其後世,日以驕淫。」 [名] 1.緣故、理由。《詩經.邶風.旄丘》:「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」《列子.周穆王》:「宋人執而問其以,華子曰:『曩吾忘也。』」唐.李白〈春夜宴從弟桃花園序〉:「古人秉燭夜遊,良有以也。」 2.以色列的簡稱。如:「以阿戰爭」。 3.姓。如漢代有以彤。
試
試 字
拼音shì
注音ㄕˋ
字義 [名] 測驗。如:「考試」、「口試」、「筆試」。 [動] 1.考驗、測驗。《周禮.夏官.藳人》:「試其弓弩。」 2.嘗試。如:「試行」、「試飛」。唐.杜甫〈去矣行〉:「未試囊中餐玉法,明朝且入藍田山。」 3.探測、刺探。《韓非子.外儲說左下》:「主賢明,則悉心以事之;不肖,則飾姦而試之。」唐.韓偓〈詠浴〉詩:「教移蘭燭頻羞影,自試香湯更怕深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