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義
[動]
沒有。同「無」。《論語.八佾》:「夷狄之有君,不如諸夏之亡也。」唐.韓愈〈進學解〉:「若夫商財賄之有亡,計班資之崇庳。」
成語解釋
亡命之徒
拼音wáng mìng zhī tú
注音ㄨㄤˊ ㄇㄧㄥˋ ㄓ ㄊㄨˊ
字數4 字
成語解釋
1.逃亡在外的人。《周書.卷三七.郭彥傳》:「彥勸以耕稼,禁共遊獵,民皆務本,家有餘糧。亡命之徒,咸從賦役。」
2.比喻不顧性命作奸犯科的人。《舊唐書.卷一八一.樂彥禎傳》:「從訓又召亡命之徒五百餘輩,出入臥內,號為『子將』。」《舊五代史.卷一一四.周書.世宗本紀一》:「詔諸道募山林亡命之徒有勇力者,送于闕下,仍目之為強人。」也稱為「亡命徒」。
2.比喻不顧性命作奸犯科的人。《舊唐書.卷一八一.樂彥禎傳》:「從訓又召亡命之徒五百餘輩,出入臥內,號為『子將』。」《舊五代史.卷一一四.周書.世宗本紀一》:「詔諸道募山林亡命之徒有勇力者,送于闕下,仍目之為強人。」也稱為「亡命徒」。
用法說明-使用類別
用在「作惡暴徒」 的表述上。
成語例句|成語造句
你是不要命了嗎?怎麼會跟那批亡命之徒往來呢?
這批亡命之徒壞事幹盡,附近的居民都對他們深惡痛絕。
他的手下都是一群亡命之徒,專門殺人放火,無惡不作。
這些亡命之徒的手段十分凶狠,想和他們打交道可千萬不能大意。
釋義
本指脫離名籍而逃亡在外的人。語本《史記.卷八九.張耳陳餘列傳.張耳》。後亦用「亡命之徒」 比喻不顧性命作奸犯科的人。
典源文獻名稱
《史記.卷八九.張耳陳餘列傳.張耳》
典源文獻內容
*1*張耳
者,
*2*大梁
人也。其少時,及
*3*魏公子毋忌
為
*4*客
。張耳嘗
*5*亡命
*6*游
*7*外黃
。
#外黃富人女甚美,嫁庸奴,亡其夫,去抵父客。父客素知張耳,乃謂女曰:「必欲求賢夫,從張耳。」女聽,乃卒為請決,嫁之張耳。張耳是時脫身游,女家厚奉給張耳,張耳以故致千里客,乃宦魏為外黃令,名由此益賢。陳餘者,亦大梁人也,好儒術,數游趙苦陘。富人公乘氏以其女妻之,亦知陳餘非庸人也。餘年少,父事張耳,兩人相與為刎頸交。
者,
*2*大梁
人也。其少時,及
*3*魏公子毋忌
為
*4*客
。張耳嘗
*5*亡命
*6*游
*7*外黃
。
#外黃富人女甚美,嫁庸奴,亡其夫,去抵父客。父客素知張耳,乃謂女曰:「必欲求賢夫,從張耳。」女聽,乃卒為請決,嫁之張耳。張耳是時脫身游,女家厚奉給張耳,張耳以故致千里客,乃宦魏為外黃令,名由此益賢。陳餘者,亦大梁人也,好儒術,數游趙苦陘。富人公乘氏以其女妻之,亦知陳餘非庸人也。餘年少,父事張耳,兩人相與為刎頸交。
典源注解
張耳:?∼西元前202,戰國末大梁人。為魏信陵君食客,亦曾為外黃令。與陳餘為刎頸交。後隨陳涉起兵抗秦。
大梁:地名。在今河南省開封縣,為戰國時魏都。
魏公子毋忌:魏毋忌,亦作魏無忌(?∼西元前243),戰國時魏昭王的幼子、魏安釐王的異母弟。天性仁厚,好養士,有賢名,曾用侯嬴計,卻秦救趙;秦伐魏時,率領五國兵歸救魏,大破秦兵,聲名威振天下。後被讒廢用,遂抑鬱不樂,沉迷於酒色,不久即因飲醇酒多近婦女,病酒而死。與齊孟嘗君、趙平原君、楚春君並稱為戰國四公子。因魏安釐王封其地在信陵,故亦稱為「信陵君」 。
客:寄食貴族豪門的人。
亡命:亡,亡失;命,名也。《呂氏春秋.慎大覽.察今》
游:同「遊」 ,遨遊。
外黃:地名。地屬陳留,漢置外黃縣。
大梁:地名。在今河南省開封縣,為戰國時魏都。
魏公子毋忌:魏毋忌,亦作魏無忌(?∼西元前243),戰國時魏昭王的幼子、魏安釐王的異母弟。天性仁厚,好養士,有賢名,曾用侯嬴計,卻秦救趙;秦伐魏時,率領五國兵歸救魏,大破秦兵,聲名威振天下。後被讒廢用,遂抑鬱不樂,沉迷於酒色,不久即因飲醇酒多近婦女,病酒而死。與齊孟嘗君、趙平原君、楚春君並稱為戰國四公子。因魏安釐王封其地在信陵,故亦稱為「信陵君」 。
客:寄食貴族豪門的人。
亡命:亡,亡失;命,名也。《呂氏春秋.慎大覽.察今》
游:同「遊」 ,遨遊。
外黃:地名。地屬陳留,漢置外黃縣。
典故說明
書證
01.《周書.卷三七.郭彥列傳》:「彥勸以耕稼,禁共遊獵,民皆務本,家有餘糧。亡命之徒,咸從賦役。」
02.《舊唐書.卷一四二.李寶臣列傳》:「寶臣以七州自給,軍用殷積,招集亡命之徒,繕閱兵仗,與薛嵩、田承嗣、李正己、梁崇義等連結姻婭,互為表裡,意在以土地傳付子孫,不稟朝旨,自補官吏,不輸王賦。」
03.《舊五代史.卷一一四.周書.世宗本紀一》:「詔諸道募山林亡命之徒有勇力者,送於闕下,仍目之為強人。」
04.《水滸傳》第六三回:「倘若這亡命之徒,引兵到來,朝廷救兵不迭,那時悔之晚矣!若論小官愚意,且姑存此二人性命。」
05.《三俠五義》第七二回:「你老人家自己想想,這一群人都不成了亡命之徒了麼?」
06.《糊塗世界》卷九:「這些亡命之徒,聽說頗有點火器。此次帶兵前去,若不帶點防備,萬一那邊當真開了鎗,這邊便成了徒手抵禦了。」
02.《舊唐書.卷一四二.李寶臣列傳》:「寶臣以七州自給,軍用殷積,招集亡命之徒,繕閱兵仗,與薛嵩、田承嗣、李正己、梁崇義等連結姻婭,互為表裡,意在以土地傳付子孫,不稟朝旨,自補官吏,不輸王賦。」
03.《舊五代史.卷一一四.周書.世宗本紀一》:「詔諸道募山林亡命之徒有勇力者,送於闕下,仍目之為強人。」
04.《水滸傳》第六三回:「倘若這亡命之徒,引兵到來,朝廷救兵不迭,那時悔之晚矣!若論小官愚意,且姑存此二人性命。」
05.《三俠五義》第七二回:「你老人家自己想想,這一群人都不成了亡命之徒了麼?」
06.《糊塗世界》卷九:「這些亡命之徒,聽說頗有點火器。此次帶兵前去,若不帶點防備,萬一那邊當真開了鎗,這邊便成了徒手抵禦了。」
用法說明-語義說明
比喻不顧性命作奸犯科的人。貶義。
辨識-形音辨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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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識-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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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識-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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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識-例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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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源參考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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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語拆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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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義
[動]
1.差遣、下命令。如:「命人送信」。唐.柳宗元〈始得西山宴游記〉:「遂命僕人過湘江,緣染溪。」
2.取定。如:「命名」、「命題」。
3.以為。如:「自命不凡」。
[名]
1.生物生存的機能。如:「生命」、「性命」。《文選.李密.陳情表》:「人命危淺,朝不慮夕。」
2.先天注定的窮通得失本分,不是後天所能改變的。《論語.顏淵》:「死生有命,富貴在天。」漢.王充《論衡.命義》:「操行善惡者,性也;禍福吉凶者,命也。」
3.上級對下級的指示。如:「遵命」、「奉命」。《左傳.成公十三年》:「寡人帥以聽命,唯好是求。」
字義
[介]
1.的、底。《論語.公冶長》:「夫子之文章。」《左傳.襄公十四年》:「余弟死,而子來,是而子殺余之弟也。」
2.於。《易經.比卦.象曰》:「比之匪人,不亦傷乎?」《禮記.大學》:「人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」
3.諸、之於。《孟子.滕文公上》:「禹疏九河,瀹濟、漯而注諸海;決汝、漢,排淮、泗而注之江。」
[連]
1.與、及。《書經.立政》:「文王罔攸兼于庶言、庶獄、庶慎,惟有司之牧夫。」《呂氏春秋.仲夏紀.適音》:「樂之弗樂者,心也。」
2.而。《戰國策.秦策二》:「臣恐王為臣之投杼也。」
3.若、如果。《書經.盤庚上》:「邦之臧,惟汝眾,邦之不臧,惟予一人有佚罰。」《論語.子張》:「我之大賢與,於人何所不容?我之不賢與,人將拒我,如之何其拒人也?」
4.則。《左傳.僖公九年》:「東略之不知,西則否矣。」《呂氏春秋.仲春紀.功名》:「故民無常處,見利之聚,無之去。」
[助]
用於強調或補足語氣,無義。《書經.西伯戡黎》:「殷之即喪!指乃功,不無戮于爾邦?」《史記.卷四八.陳涉世家》:「悵恨久之。」
[代]
1.他、彼。《書經.皋陶謨》:「安民則惠,黎民懷之。」《論語.顏淵》:「愛之欲其生。」
2.其、他的。《武王伐紂平話.卷中》:「紂王令推上法場,斬之老母。」清.王士禎《池北偶談.卷二四.談異五.女化男》:「乃以聘禮還之夫家。」
3.此、這個。《詩經.邶風.日月》:「乃如之人兮,逝不古處。」《莊子.知北遊》:「知以之言也,問乎狂屈。」
[動]
1.往。如唐朝李白有〈黃鶴樓送孟浩然之廣陵〉詩。《詩經.鄘風.載馳》:「百爾所思,不如我所之。」
2.至、到。《西京雜記》卷五:「此自少之多,自微至著也。」
3.是、為。《公羊傳.宣公十五年》:「吾見子之君子也,是以告情于子也。」漢.揚雄《法言.吾子》:「羊質而虎皮,見草而說,見豺而戰,忘其皮之虎也。」
4.取用。《戰國策.齊策三》:「故物舍其所長,之其所短,堯亦有所不及矣。」
[名]
姓。如漢代有之馬宇。
字義
[動]
步行。《說文解字.辵部》:「徒,步行也。」《易經.賁卦.初九》:「賁其趾,舍車而徒。」
[名]
1.步卒、兵卒。《詩經.魯頌.閟宮》:「公徒三萬。」《左傳.隱公四年》:「諸侯之師,敗鄭徒兵,取其禾而還。」
2.人,多指壞人。如:「暴徒」、「匪徒」、「不法之徒」。
3.服膺、信仰某一宗教或學說的人。如:「信徒」、「教徒」、「基督徒」、「佛教徒」。
4.門人、弟子。如:「學徒」、「門徒」、「徒弟」。《論語.先進》:「非吾徒也。小子鳴鼓而攻之,可也。」
5.一種拘禁犯人,強服勞役的刑罰。如:「無期徒刑」、「他被判有期徒刑二年,得併科罰金。」
[形]
空的,不憑藉什麼的。如:「徒手搏虎」、「徒手體操」。
[副]
1.但、僅。如:「徒增煩惱」。《孟子.公孫丑上》:「非徒無益,而又害之。」漢.曹操〈讓縣自明本志令〉:「孤非徒對諸君說此也,常以語妻妾,皆令深知此意。」
2.白白的、平白。如:「徒然」、「徒勞無功」、「徒託空言」。漢.無名氏〈長歌行〉:「少小不努力,老大徒傷悲。」
3.卻、竟然。《莊子.天地》:「吾聞之夫子,事求可,功求成,用力少,見功多者,聖人之道。今徒不然。」《荀子.子道》:「吾以夫子為無所不知,夫子徒有所不知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