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 平 字 拼音pián注音ㄆㄧㄢˊ 字義 [動] 辨別。參見「平章百姓」 條。 平 組詞 波河平原 博平縣 擺不平 擺平 北平圖書館 北平故宮 抱不平 報竹平安 扁平 扁平足 不平 不平凡 不平等 不平等待遇 不平等條約 不平均 不平之鳴 不平之氣 不平則鳴 不平而鳴 不登高山,不顯平地 不穩定平衡 鄱陽湖平原 丕平 平章 平章百姓 平撇 平白 平白無端 平白無辜
作 作 字 拼音zuō注音ㄗㄨㄛ 字義 [名] 1.工人、工匠。如:「木作」 、「石作」、「瓦作」。 2.製作某些工藝作品的場所。如:「作坊」 。《三國志.卷二四.魏書.韓崔高孫王傳.孫禮》:「明帝方修宮室,而節氣不和,天下少穀。禮固爭,罷役,詔曰:『敬納讜言,促遣民作。』時李惠監作,復奏留一月,有所成訖。禮徑至作所。不復重奏,稱詔罷民,帝奇其意而不責也。」宋.灌圃耐得翁《都城紀勝.諸行》:「其他工伎之人,或名為作,如篦刃作、腰帶作、金銀鍍作、鈒作是也。」《水滸傳》第四四回:「再說這楊雄的丈人潘公自和石秀商量要開屠宰作坊。」 [動] 招惹、自找。如:「自作自受」 。 作 組詞 把作 剝離作用 剝蝕作用 勃然作色 百堵皆作 保護作物 寶塔式寫作 搬運作用 板金工作 崩解作用 俾晝作夜 婢作夫人 別作一眼 標籤作用 標準動作 變作 冰河作用 並肩作戰 並作 補壁之作 補償作用 不合作 不合作運動 不痴不聾,不作家翁 不作 不作美 不作興 不作準 不作聲 不作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