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義
[動]
1.長出、生長。如:「生出一對角。」《詩經.大雅.卷阿》:「梧桐生矣,于彼朝陽。」
2.生產、生育。《詩經.大雅.生民》:「不康禋祀,居然生子。」唐.白居易〈長恨歌〉:「遂令天下父母心,不重生男重生女。」
3.發生、產生。如:「生病」、「生效」、「橫生枝節」。《左傳.成公二年》:「義以生利,利以平民。」唐.杜甫〈愁〉詩:「江草日日喚愁生,巫峽泠泠非世情。」
4.生存、活存。如:「置之死地而後生」。
5.製造、新創。如:「惹事生非」、「你又生出新花樣來了。」
[名]
1.生存、生活。如:「起死回生」、「忍辱偷生」。《論語.顏淵》:「死生有命,富貴在天。」
2.量詞。計算一輩子的單位。如:「三生三世」、「緣定三生」、「三生姻緣」。
3.生命。如:「輕生」、「餘生」。
4.泛指生物。如:「眾生」、「群生」、「放生」。
5.生計。如:「謀生」、「無以為生」。
6.讀書人稱為「生」。如:「書生」、「儒生」。
7.學習者、門徒。如:「生徒」、「門生」、「師生」、「學生」。
8.戲劇裡的角色名稱。如:「小生」、「老生」、「武生」。
9.姓。如明代有生用和。
10. 二一四部首之一。
[形]
1.果實尚未成熟。如:「這個番石榴太生了,不能吃。」
2.沒有煮熟的。如:「生肉」、「生飯」。
3.罕見、不熟悉。如:「生人」、「面生」、「生手」、「生字」。
4.沒有加工或鍛鍊過的。如:「生鐵」。
[副]
1.很、甚。如:「生怕」、「生恐」。唐.劉采春〈囉嗊曲〉六首之一:「不喜秦淮水,生憎江上船。」
2.強迫。如:「生拉硬扯」。元.關漢卿《蝴蝶夢》第二折:「把三個未發跡小秀士,生扭做吃勘問死囚徒。」
[助]
語助詞,無義。《儒林外史》第七回:「況我看見你不喜我這煩劇的事,怎生是好?」
成語解釋
生殺予奪
拼音shēng shā yǔ duó
注音ㄕㄥ ㄕㄚ ㄩˇ ㄉㄨㄛˊ
字數4 字
成語解釋
生存或殺戮、給予或剝奪,指握有別人生命財產切身相關的大權。如:「在專制政權下,執政者掌生殺予奪之權,老百姓毫無個人的自由權利可言。」
用法說明-使用類別
用在「生死大權」 的表述上。
成語例句|成語造句
落在敵人手中的俘虜,生殺予奪全由他人決定。
在君主專制的社會,君王對臣民有生殺予奪的大權。
這個暴君大權在握,生殺予奪全憑一己喜怒,因此沒有一個人不懼怕。
在這個專制的國家中,執政者握有生殺予奪之權,人民毫無自由權利可言。
釋義
生存、殺害、給予、奪取。比喻人切身的一切事情。#語本《周禮.春官.內史》。
典源文獻名稱
#《周禮.春官.內史》*1*
典源文獻內容
*2*內史
掌王之
*3*八枋
之法,以
*4*詔
王治。一曰
*5*爵
,二曰
*6*祿
,三曰
*7*廢
,四曰
*8*置
,五曰
*9*殺
,六曰
*10*生
,七曰
*11*予
,八曰
*12*奪
。
#執國法及國令之貳,以考政事,以逆會計。掌敘事之法,受訥訪,以詔王聽治。凡命諸侯及孤、卿、大夫,則策命之。凡四方之事書,內史讀之。王制祿,則贊為之。以方出之,賞賜亦如之。內史掌書王命,遂貳之。
掌王之
*3*八枋
之法,以
*4*詔
王治。一曰
*5*爵
,二曰
*6*祿
,三曰
*7*廢
,四曰
*8*置
,五曰
*9*殺
,六曰
*10*生
,七曰
*11*予
,八曰
*12*奪
。
#執國法及國令之貳,以考政事,以逆會計。掌敘事之法,受訥訪,以詔王聽治。凡命諸侯及孤、卿、大夫,則策命之。凡四方之事書,內史讀之。王制祿,則贊為之。以方出之,賞賜亦如之。內史掌書王命,遂貳之。
典源注解
典故或見於《荀子.王制》。
內史:周禮春官之屬,掌爵、祿、廢、置、殺、生、予、奪之法。
八枋:八柄,即爵、祿、廢、置、殺、生、予、奪。
詔:音ㄓㄠˋ,告訴、告誡。
爵:古代封給貴族或功臣的名位。
祿:俸給、官俸。
廢:停止、捨棄。
置:建立、設立。
殺:殺害。
生:生存。
予:給予。
奪:奪取。
內史:周禮春官之屬,掌爵、祿、廢、置、殺、生、予、奪之法。
八枋:八柄,即爵、祿、廢、置、殺、生、予、奪。
詔:音ㄓㄠˋ,告訴、告誡。
爵:古代封給貴族或功臣的名位。
祿:俸給、官俸。
廢:停止、捨棄。
置:建立、設立。
殺:殺害。
生:生存。
予:給予。
奪:奪取。
典故說明
書證
01.宋.蘇洵〈上皇帝書〉:「其一境之內,所以生殺予奪,富貴貧賤者,皆自我制之,此固有以臣妾之也。」
02.《元史.卷四七.順帝本紀十》:「一應軍機政務,生殺予奪,事無輕重,如出朕裁。」
03.《明史.卷二四四.楊漣列傳》:「陛下春秋鼎盛,生殺予奪,豈不可以自主?」
04.《東周列國志》第九七回:「夫制國之謂王,生殺予奪,他人不敢擅專。」
02.《元史.卷四七.順帝本紀十》:「一應軍機政務,生殺予奪,事無輕重,如出朕裁。」
03.《明史.卷二四四.楊漣列傳》:「陛下春秋鼎盛,生殺予奪,豈不可以自主?」
04.《東周列國志》第九七回:「夫制國之謂王,生殺予奪,他人不敢擅專。」
用法說明-語義說明
比喻人切身的一切事情。
辨識-形音辨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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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識-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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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識-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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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識-例句
目前尚未收錄這個成語的辨識-例句。
典源參考資料
《荀子.王制》
君子者,天地之參也,萬物之揔也,民之父母也。無君子,則天地不理,禮義無統。上無君師,下無父子,夫是之謂至亂。君臣、父子、兄弟、夫婦,始則終,終則始,與天地同理,與萬世同久,夫是之謂大本。故喪祭、朝聘、師旅,一也;貴賤、殺生、與奪,一也;君君、臣臣、父父、子子、兄兄、弟弟,一也;農農、士士、工工、商商,一也。
君子者,天地之參也,萬物之揔也,民之父母也。無君子,則天地不理,禮義無統。上無君師,下無父子,夫是之謂至亂。君臣、父子、兄弟、夫婦,始則終,終則始,與天地同理,與萬世同久,夫是之謂大本。故喪祭、朝聘、師旅,一也;貴賤、殺生、與奪,一也;君君、臣臣、父父、子子、兄兄、弟弟,一也;農農、士士、工工、商商,一也。
成語拆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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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義
[動]
1.以刀或武器使人或禽獸等失去生命。如:「殺人放火」、「殺豬宰羊」。
2.戰鬥。如:「殺出重圍」。《三國演義》第五回:「殺至天明,雄方引兵上關。」
3.敗壞。如:「殺風景」。
4.減省。如:「殺價」。
字義
[代]
我。同「余」。《論語.述而》:「天生德於予,桓魋其如予何?」唐.李白〈送郄昂謫巴中〉詩:「予若洞庭葉,隨波送逐臣。」
字義
[動]
1.強取。如:「搶奪」。《水滸傳》第六七回:「殺去東京,奪了鳥位子,卻不強似在這里鳥亂!」
2.削除、使失去。如:「剝奪」、「褫奪」。唐.皮日休〈十原系述.原刑〉:「苟有過,必諭之;諭而不可,奪其政。」
3.爭取。如:「爭奪」、「奪標」。清.洪昇《長生殿》第五齣:「繡幕雕軒,珠繞翠圍,爭妍奪俊。」
4.做決定。如:「定奪」、「裁奪」。
5.錯過。《孟子.梁惠王上》:「百畝之田,勿奪其時,數口之家可以無饑矣。」
6.衝過。如:「奪門而出」、「淚水奪眶而出」。
7.耀眼、眩目。如:「光彩奪目」。《紅樓夢》第二三回:「賈政一舉目,見寶玉站在跟前,神彩飄逸,秀色奪人。」
8.脫漏、漏掉。如:「訛奪」。《後漢書.卷六七.黨錮傳.李膺傳》:「本謂膺賢,遣子師之,豈可以漏奪名籍,苟安而已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