訓 訓 字 拼音xùn注音ㄒㄩㄣˋ 字義 [動] 1.說教、教誨。如:「教訓」 、「訓誡」 。《左傳.桓公十三年》:「訓諸司以德。」 2.教練、操練。如:「訓練」 。《晉書.卷三十四.羊祜傳》:「祜善甲訓卒,廣為戒備。」《宋史.卷三六一.張浚傳》:「訓新集之兵,當方張之敵。」 3.順從、服從。漢.揚雄《法言.修身》:「上士之耳訓乎德,下士之耳順乎己。」 4.解釋文字的意義。參見「訓詁」 條。 [名] 1.教訓、告誡。如:「庭訓」 。《詩經.大雅.烝民》:「古訓是式,威儀是力。」《國語.周語下》:「啟先王之遺訓,省其典圖刑法。」 2.法則、典則。《書經.胤征》:「聖有謨訓,明徵定保。」 3.姓。如明代有訓濬。 訓 組詞 不足為訓 培訓 旁訓 明訓 反訓 大專女生軍事訓練班 大專學生集訓 大專暑訓 遞訓 典謨訓誥 聽訓 庭訓 童蒙訓 內訓 李思訓 李思訓碑 連勸帶訓 感訓 古訓 過庭之訓 管訓 開訓 寒地訓練 寒訓 互訓 集訓 薊訓歷家 家訓 結訓 教訓
詞 詞 字 拼音cí注音ㄘˊ 字義 [名] 1.語句中具有完整概念,能獨立自由運用,是用來造句的單位。 2.代表一個完整觀念的文字或語言。如:「言詞」 、「措詞」 。 3.有組織的或片段的語言文字。如:「歌詞」 、「演講詞」。 4.文體名。興於唐,盛於宋,主要產生於配合燕樂演唱的歌辭;也有一部分來自詩,樂工加上和聲、泛聲而逐漸形成。句式多長短不一,且須遵守一定的格律限制。如:「唐詩宋詞」。也稱為「長短句」 、「詩餘」 。 5.辯訟的話。通「辭」 。如:「挑詞架訟」。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四回:「正值向知縣出門,就喊了冤。知縣叫補詞來。」 詞 組詞 巴渝詞 博學宏詞 博學宏詞科 白詞念賦 北詞廣正譜 包攬詞訟 褒詞 褒義詞 表詞 貶詞 貶義詞 賓詞 補詞 不定冠詞 不及物動詞 不假以詞色 派生詞 判斷詞 判詞 偏激之詞 片面之詞 騙詞 普通名詞 摹聲詞 沒詞兒 慢詞 蔓詞 盲詞 名詞 木皮散人鼓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