拿 拿 字 拼音ná注音ㄋㄚˊ 字義 [動] 1.用手取物或持物。《老殘遊記》第四回:「一手提著燈籠,一手拿著個雙紅名帖。」 2.捕捉。如:「緝拿」 、「捉拿人犯」。《兒女英雄傳》第三四回:「你這孩子,纔叫狗拿耗子呢!」 3.用。《儒林外史》第一回:「老爺拿帖子請你,自然是好意。」 4.要挾、為難。《紅樓夢》第九一回:「因怕金桂拿他,所以不敢透漏。」 5.掌握、主持。如:「拿權」 、「拿主意」 。 6.裝模作樣。如:「拿翹」 、「拿架子」 。《鏡花緣》第二回:「一味花言巧語,這樣拿腔作勢未免太過分了。」 [介] 把。《文明小史》第二四回:「他幸而聲名不大,外國人不拿他放在心上。」 拿 組詞 巴拿馬地峽 巴拿馬市 巴拿馬運河 巴拿馬運河新約 勃拿爾 并贓拿敗 併贓拿賊 捕拿 捕影拿風 馬拿瓜 大拿 當艄拿舵 推拿 拿把 拿把不住 拿班 拿班作勢 拿板弄勢 拿拌 拿辦 拿筆桿 拿不定 拿不了 拿不起來 拿不住 拿不准 拿不穩 拿破崙 拿破崙法典 拿派頭
事 事 字 拼音shì注音ㄕˋ 字義 [名] 1.工作、職務。《論語.子路》:「居處恭,執事敬,與人忠,雖之夷狄不可棄也。」《禮記.祭法》:「以死勤事則祀之。」 2.人類所作所為及自然界的一切現象、活動,都稱為「事」 。如:「人事」、「國事」 。《禮記.大學》:「物有本末,事有終始,知所先後,則近道矣。」 3.變故。如:「多事之秋」 、「平安無事」 。 [動] 1.侍奉。《論語.學而》:「事父母能竭其力,事君能致其身。」 2.做、為。《論語.顏淵》:「回雖不敏,請事斯語矣。」 3.插入。通「剚」 。《漢書.卷四五.蒯通傳》:「慈父孝子所以不敢事刃於公之腹者,畏秦法也。」 事 組詞 白天不做虧心事,半夜不怕鬼敲門 白事 百事 百事不管 百事大吉 百事通 百事可樂 百事和合 百事無成 敗事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 包攬閒事 報事靈童 報事人 扮故事 辦事 辦事細則 辦事處 辦事員 本分事 本事 本事 本事不濟 本事高強 鄙事 比肩而事 便宜行事 便宜從事 兵家常事 兵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