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 事 字 拼音shì注音ㄕˋ 字義 [名] 1.工作、職務。《論語.子路》:「居處恭,執事敬,與人忠,雖之夷狄不可棄也。」《禮記.祭法》:「以死勤事則祀之。」 2.人類所作所為及自然界的一切現象、活動,都稱為「事」 。如:「人事」、「國事」 。《禮記.大學》:「物有本末,事有終始,知所先後,則近道矣。」 3.變故。如:「多事之秋」 、「平安無事」 。 [動] 1.侍奉。《論語.學而》:「事父母能竭其力,事君能致其身。」 2.做、為。《論語.顏淵》:「回雖不敏,請事斯語矣。」 3.插入。通「剚」 。《漢書.卷四五.蒯通傳》:「慈父孝子所以不敢事刃於公之腹者,畏秦法也。」 事 組詞 白天不做虧心事,半夜不怕鬼敲門 白事 百事 百事不管 百事大吉 百事通 百事可樂 百事和合 百事無成 敗事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 包攬閒事 報事靈童 報事人 扮故事 辦事 辦事細則 辦事處 辦事員 本分事 本事 本事 本事不濟 本事高強 鄙事 比肩而事 便宜行事 便宜從事 兵家常事 兵事
例 例 字 拼音lì注音ㄌㄧˋ 字義 [名] 可供比照或依據的標準。如:「慣例」 、「體例」 、「範例」 、「史無前例」 。 [動] 比類、比照。如:「以古例今」、「以此例彼」。 [副] 按規定的、照常的。如:「例行公事」 。 例 組詞 比例 比例代表制 比例尺 變例 病例 不成比例 破例 配分比例 攀例 判例 品例 平均地權條例 譜例 發凡舉例 罰例 法例 凡例 反比例 範例 分例 打破慣例 定例 特例 體例 條例 圖例 通例 年例 老例 例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