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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語釋義

昌平縣

拼音chāng píng xiàn
注音ㄔㄤ ㄆㄧㄥˊ ㄒㄧㄢˋ
字數3 字
解

詞語釋義

縣名。原為河北省的一個縣,西元一九五六年劃入北京市,後改稱昌平區。扼居庸關南口,曾為北京市北方防禦第一要隘。京包鐵路與京通鐵路交會於此。
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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昌
昌 字
拼音chāng
注音ㄔㄤ
字義 [形]
1.光明。如:「昌明」 。《玉篇.日部》:「昌,明也。」《詩經.齊風.雞鳴》:「東方明矣,朝既昌矣。」
2.恰當、美好。《漢書.卷八七.揚雄傳上》:「圖纍承彼洪族兮,又覽纍之昌辭。」唐.楊烱〈老人星賦〉:「獻仙壽兮祝堯,奏昌言兮拜禹。」
[動]
存活。《史記.卷一三〇.太史公自序》:「順之者昌,逆之者不死則亡。」
[名]
姓。如明代有昌海。
縣
縣 字
拼音xiàn
注音ㄒㄧㄢˋ
字義 [名]
1.地方政府的行政區域名稱。舊時隸屬州、府、道,今在省之下、鄉鎮之上。如:「雲林縣」 、「嘉義縣」 。
2.古代天子統治的區域。即王畿。《禮記.王制》:「天子之縣內,方百里之國九。」《史記.卷六.秦始皇本紀》:「宇縣之中,順承聖意。」